股权组成书面文件(国有股权组成部分)

股票投资 2023-01-27 22:35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 股权分配如何签订协议
  • 公司股权分配应约定到什么公司文件中?
  • 股权结构状况的书面材料是公司章程吗?
  •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文件或资料
  • 股权证是什么?如何认购?
  • 国有股权转让是怎么规定的
  • 国有股权和国有产权有什么区别
  • 1、股权分配如何签订协议

    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王 五,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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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张 三,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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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方李 四,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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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1.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1.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2.2.2三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3.2 前期负债的项目
    三方均明白和认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
    3.2.1
    3.2.2甲方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而需向其他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3.2.3
    3.3 前期负债的偿还
    3.3.1 上述3.2.2条约定支付给其他股东的费用偿还,以甲方和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方式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且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该《股权转让协议》;
    3.3.2 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以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同样方式支付上述3.2.3条中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某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请参考股权分配协议范本http://.055110./gs/1/105.html

    2、公司股权分配应约定到什么公司文件中?

    公司创立前可以先与所有股东签订股权分配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注册登记时,持有股权比例应在企业商事登记表格和公司章程中体现。登尼特在各地有多处分点,如果您这边还有什么不了解或需要我们协助注册办理、地址提供,可以点击头像做进一步咨询。

    3、股权结构状况的书面材料是公司章程吗?

    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公司章程会有很多版要看最新的。

    4、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文件或资料

    作为法律主体的公司企业,经常会因发生股权转让需要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资料。提示,一般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文件或证件或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5、股权证是什么?如何认购?

    股权证的基本概念
    尽快了解和掌握权证品种的不同特性,是所有希望在权证交易中获益的投资者都应重视的话题。
    要了解认股权证的基本概念。认股权证都包含一些基本要素,包括发行人、发行时间、标的物、认股权证种类、执行价格、期限以及换股比例等等,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权证种类(认购还是认沽)、行权价(留意与目前市价之差距)及期限等。
    从大的方面看,认股权证一般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及衍生认股权证。长电权证及武钢认购权证就是典型的股本认购权证。股本认股权证是上市公司的集资活动。在行使时,上市公司将发行新股,并以行使价售予股本认股权证的持有人。这类权证到期时,上市公司的股本一般会随着权证持有者的行权而有所增加,从而摊薄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衍生认股权证一般由投资银行尤其是券商发行。发行人发行衍生认股权证并非为了集资,而是提供予投资者一种管理投资组合的有效工具。备兑认股权证是衍生认股权证的一种,其发行人将认股权证的指定证券或资产存放在独立的受托人、托管人或存放处,作为其履行责任的抵押,而受托人、托管人或存放处则代表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备兑认股权证已经成为香港市场主流。
    一般来讲,股本认股权证和衍生认股权证在到期前同样可在市场买卖。但股本认股权证的流通量一般较低,且定价无从比较,认股权证价格的升跌幅有可能大幅偏离正股表现。相反衍生认股权证通常实行庄家制,流通量不成问题,认股权证定价的透明度较高,有实际杠杆等数据作参考,认股权证理论价格的升跌幅也有依据支持。事实上,投资者也可看到,宝钢JTB1作为首家认购权证,由于没有庄家制的指导,上市以来就走出了大起大落价格偏离标的正股的行情。
    如果以持有人的权利而言,认股权证还可分为认购证和认沽证。宝钢JTB1和长电权证以及武钢认购权证就是典型的认购权证。新钢钒及武钢股份认沽权证则是认沽证。这也就意味着买入认购权证的投资者,是相关标的股票未来上涨才能获利,而买入认沽权证的投资者,则只有标的股票未来股价下跌时才能赚钱。
    就行使状况而言,认股权证亦分为欧式和美式认股权证。美式认股权证允许持有人在股证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间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而欧式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欧式认股权证为香港最常见的认股权证类别。在目前四家权证中,宝钢JTB1和长电权证、新钢钒认沽权证就是欧式权证,而武钢股份的认沽权证及认购权证均是美式权证。这也就是说,宝钢JTB1和长电权证、新钢钒认沽权证在发行之后,只有至到期日才能结算,之间总流通量将不发生改变,而武钢股份的权证则有可能在到期日之前便慢慢被权证持有者行权而出现减少。
    事实上,只有小部份认股权证持有人会选择行使其认股权证,大部份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卖出认股权证。
    无论是认购权证或者认沽权证,它们都包含有有以下主要特性:一是杠杆效应。二是具有时效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认股权证具有时间价值,并且时间价值会随着认股权证到期日的趋近而降低。三是认股权证的持有者与标的物的持有者享有不同权利。对以股票为标的物的认股权证而言,由于认股权证的持有者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认股权证持有者不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例如投票权,参与分红等权利。四是投资收益的特殊性。对认购认股权证而言,如果投资者对标的物价格移动方向判断正确,将获得较大收益。
    ,由于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认股权证,所以认股权证的价格最终还决定于买卖双方的供需量(若实行庄家制,买卖需求只是影响权证价格的因素之一,正股的价格波动才是主导因素)。投资者在估算认股权证价格时,必须综合考虑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时间价值、理论价格、交易量等因素,才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
    带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交易卡到你所进得股票交易的营业部直接办理就可以了,免费的。

    6、国有股权转让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
    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对于采取将国有股权上市转让的方式的,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国家应对现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哪些行业、哪些公司的股权需转让上市,转让数量多大,这才有可能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分期、分批组织转让和上市。因为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国有股权的上市转让均有其特定范围,即只能是将一部分国有股权通过上市转让而转给非国有股东,而宜于国家继续持股的股权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国有单位之间流动。这显然是一项大工程。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在国有企业分布太广、太散时,政府办了许多并非必须由它办的事情。与此,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须办但却因资金缺乏无力去办。国有股权转让的结果是将国有股权从国家手中转让到另一个所有者手中。所以,在进行国有股权转让时必需考虑国有股权的设置目的。对于这一原则,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已有体现。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国有股权概念。根据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参照适用此规定),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家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
    2、国有股权转让的要求。根据《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资委、财政部颁布并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交易股权权属清楚;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全部国有股转让或部分转让股权使国家不再控股的,已经取得同级政府批准)。
    3、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①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②出资人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③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④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⑤信息披露、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⑥签署转让协议。a、协议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b、拍卖/招标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股权交易。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⑦履行转让协议。受让方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7、国有股权和国有产权有什么区别

    股权,是享有所占份额相应的权益,出资人是国家或国企即为国有股权。
    产权,即拥用其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全部权益。
    国有股权属国有产权,国有产权未必是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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