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股息纳税)

股票投资 2023-01-27 22:35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 企业如何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 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境内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 企业如何给境外股东分红?
  • 请问有哪位大侠记得2012年或之前外管局和税务局等联合发文,外资企业向境外股东支付红利相关?
  • 股息收入什么时候是要缴税的,什么时候是免税的 ?
  • 向境外公司派发股息所得税应该如何扣缴?
  • 1、企业如何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境内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的。
    给你个做个例子看看某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计算如下
    1、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
    2、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
    3、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按未超扣除限额25万元,可全额扣除。
    4、境内已预缴25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3、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4、企业如何给境外股东分红?

    看你们当时怎么签的合同了

    5、请问有哪位大侠记得2012年或之前外管局和税务局等联合发文,外资企业向境外股东支付红利相关?

    你消费被风控了

    6、股息收入什么时候是要缴税的,什么时候是免税的 ?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限售股除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从2013年1月1日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免。
    企业所得税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没有优惠政策,应该纳税。

    7、向境外公司派发股息所得税应该如何扣缴?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一般而言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上市公司应当理解为中国居民企业,境内子公司向同为居民企业的境外红筹股上市公司派发股息,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免税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的相关规定。从问题所述情况看,子公司并非上市公司,红筹股上市公司获取的股息享受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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