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支付业绩补偿款,顺钠股份交易对手方遭
5月16日,资本邦获悉,【()、】(000533.SZ)交易对手方陈环、林国平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经查明,陈环、林国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1月23日,顺钠股份与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与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顺钠股份拟收购浙江翰晟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显示,交易对手方及补偿义务人陈环、林国平承诺浙江翰晟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00万元、4,600万元、6,000万元及7,900万元。如业绩补偿期内,浙江翰晟在业绩补偿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陈环、林国平需按约定以现金方式对顺钠股份进行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浙江翰晟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6.2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34亿元,根据《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义务人陈环、林国平2018年度实际需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为28,690万元(不包括利息费用,约占顺钠股份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30%)。
根据协议约定,陈环、林国平应在收到顺钠股份书面《关于要求支付业绩补偿承诺金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业绩补偿款。截至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作出之日,陈环、林国平仍未支付公司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28,690万元(不包括利息费用)。
陈环、林国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陈环、林国平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头图来源图虫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股票投资风险
- 中国中车股票 中国中车股票分红
- 中国中铁股吧:中国中铁股吧历史交易数据
- 风险投资基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
- 260110基金今天净值估值 260110基金今天估值速查
- 今日上证指数是多少 华映科技股票今日上证指数
- 光大银行股吧 光大银行股吧论坛
- 股市早八点沙黾农 股市早八点沙黾农今日5月23
- 黄河旋风股吧 黄河旋风股吧产投抵
- 华银电力股吧 600744华银电力股吧
- 隆平高科股票 隆平高科股票代码是多少
- 洛阳轴承股票代码 洛阳轴承股票代码查询
- 未来大牛股奥普光电 奥普光电是龙头股吗
- 长江证券同花顺:长江证券开的户到同花顺上面交
- 长江传媒股票股吧 长江传媒股票千股千评
- 最笨最赚钱的期货方法
- 紫金矿业股吧 紫金矿业股吧60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