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海保险代理拒绝提供现场检查资料 被辽保监罚

股票投资 2023-02-04 10:12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4月25日,辽保监公布对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保监罚〔2018〕8号 ,决定书显示,颖海保险代理未按照《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提供相关资料,构成拒绝或妨碍监督检查行为,被罚款10万元。

  经查,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辽保监于2017年8月16日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辽保监检[2017]51号),要求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提供相关资料,该公司未提供。至2017年11月1日检查结束日,辽保监多次要求,该公司仍未提供。

  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称:

  一、基于属地原则,辽宁保监局不应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该公司已因监管风险撤销辽宁分公司,本次行政处罚系重复处罚;

  三、该公司已派员配合监管,但因相关材料未妥善保管而不能提供,并非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

  辽保监经复核认为:

  一、依法对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有关辽宁分公司业务予以检查,并作为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机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要求;二、该公司因监管风险而自主决策撤销辽宁分公司,与监管机关就该公司本次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关;

  三、该公司依法设置的会计账薄、按照监管规定建立的业务档案,均应真实完整,且不应因分支机构撤销而毁损、灭失。该公司在接受监督检查时拒不提供,构成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行为。

  综上,辽保监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对颖海保险代理的陈述申辩不予采纳,并认为时任颖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艳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颖海保险代理罚款10万元,对李艳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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