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年报披露等两项违规 董秘董庆慈被上交

股票投资 2023-02-04 10:13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4月1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联合)及其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董庆慈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宁波联合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未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财务报表,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以及“未及时披露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两项违规。

  未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财务报表 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15 年年报披露前,宁波联合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和家园一期项目部分装饰、绿化工程等已完成竣工决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但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对2015 年已实现销售房产相关成本进行相应调减。如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将增加 2015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简称净利润)702.24 万元,占当年公司净利润的 5.52%;同时将减少 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 702.24 万元,占当年公司净利润的4.73%。

  未及时披露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曾授权经营层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6 年度公司通过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共取得投资收益 3547 万元,并通过临时公告披露了其中 2050 万元投资收益的处置进展。其余 1497 万元投资收益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1.77%,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

  但公司仅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公告,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对外披露相应的处置进展。

  上交所指出 ,宁波联合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上交所认为,公司财务总监董庆慈作为编制财务报表、出售金融资产等事项的主要负责人,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的信息披露事务,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宁波联合及其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董庆慈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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