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一、会议通知与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正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并于当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苏俊锋、刘昂、沈冰、陈以增、孔祥云、王东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之前与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了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简称“洪泽湖达实”)。为了满足业务需要,洪泽湖达实于2019年9月10日与银行签订了一份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明确。
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洪泽湖达实基于原有的银团贷款合同与银行达成了补充协议,对还款方式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的具体内容已在公司的相关公告中详细披露。至今,洪泽湖达实已按照约定归还了部分贷款本息。
现在,洪泽湖达实计划对银团贷款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与银行签署了《银团贷款补充协议》。根据此协议,从2024年12月20日起,洪泽湖达实在接下来的前5个还款期只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归还本金。这部分本金将平均分配到剩余的11期中归还,而最后的还款日仍然维持在2028年9月20日。
此次调整的贷款利率仍然按照原贷款合同执行,而贷款的担保责任也依旧按照银团担保合同的约定执行。
董事会决议:该议案经过董事会的审议,获得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
三、结语
以上信息仅为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投资者在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并参考更多的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