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关于“福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股票投资 2025-01-07 13:48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尊敬的投资者们,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莱新材”)特此发布关于旗下债券“福新转债”的重要公告。此次公告关乎该债券在即将到来的年度的付息事宜。

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下,于XXXX年成功发行了总计XX万张的可转债,总额达到XX万元。此次发行的可转债将持续六年,自发行之日起至XXXX年结束。本次发行的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正式命名为“福新转债”,债券代码为XXXX。自XXXX年XX月XX日起,该债券即可转换为公司的股份。目前,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XX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XX元/股。

关于本次付息方案,我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决定采用每年付息的付息方式,并在到期时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具体的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这里的I代表年利息额,B代表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而i则代表可转债当年的票面利率。我们将在每年的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的利息。对于在付息债权登记日之前(包括当日)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我们将不再支付本计息年度及其后续计息年度的利息。本次为“福新转债”第二年付息,根据规定票面利率为X%(含税)。每张面值XXX元人民币的“福新转债”,兑息金额为X元人民币(含税)。具体的付息日程安排如下:可转债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XXXX年XX月XX日;除息日为XXXX年XX月XX日;兑息日也为XXXX年XX月XX日。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日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福新转债”持有人。

二、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债券利息支付流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会通过先进的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准确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这些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或该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只需在兑付机构轻松领取他们的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详细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公司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需要为其可转债利息收入缴纳所得税。税率是利息额的20%。例如,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税前的兑息金额为0.6元,实际派发的利息为0.48元。这个税由各兑付机构代扣代缴,并直接支付给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果任何付息网点未能履行这一扣税义务,他们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居民企业的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说明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他们需要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例如,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的金额是0.6元(含税)。

(三)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详细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QFII、RQFII等)等非居民企业,他们取得的债券利息免收企业所得税。例如,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的金额也是0.6元(含税)。但请注意,这个免税政策并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

电话:0573-8910097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21-20262000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拨打4008058058联系

特此公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隆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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