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诉讼公告:关注公司法律进展或浙江东望时代科技涉诉新闻:最新公告解读等

股票投资 2025-01-11 11:57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相关董事在此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案件概述

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本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为6478.44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此次诉讼的核心是关于对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将追回因担保事项被划转的资金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但追偿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案件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东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委托代理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敏

被告: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浙0783民初11380号

起诉时间:2024年9月18日

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三、案件事实及请求

公司为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的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因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未偿还债务,债权人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及相关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其中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以6400万元为限。由于相关反担保人未履行反担保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诉讼的主要请求包括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并对反担保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公司对因担保问题产生的全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派生权益等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请求如下: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对反担保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及风险提示关注相关风险本公司已对反担保股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本公司将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损益的影响并向广大投资者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本公告内容由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或联系公司咨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反担保股权的调研与评估工作。我们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市场研究和评估,具体的情况已在2024年6月14日和8月1日的公告中详细披露,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24-037和临2024-052。

我们公司将持续更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我们恳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并时刻警惕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在此感谢所有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继续努力,以最大诚信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我们将继续以开放和透明的态度,与所有股东保持紧密的沟通,共同面对挑战,共享发展机遇。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公司定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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