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股份2025年策略调整概览:市场趋势分析与股票动态概览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郑重声明,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我们成功完成了对《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的审查,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我们已正式办理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现将相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在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随后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我们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这一激励计划主要是为了激励我们的核心团队和技术人员,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类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已经明确,其中包括核心技术、业务和管理人员共计146人,获授的权益数量达到84.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65.3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而预留部分的权益数量为10.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的8.3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时间跨度最长不超过60个月。在此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股权激励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关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策略
针对此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归属安排已经精心策划。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
对于首次授予的部分,每个归属期的安排如下:
第一个归属期:从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在此期间,归属比例设定为50%。
第二个归属期:紧接着的第一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为30%。
第三个归属期:最后的归属期从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的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为剩余的20%。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或2022年授出,其归属比例和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激励对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归属条件或有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这些股票将不得归属,并会作废失效。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这些股份同样受到归属条件的约束,且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公司发生特定情形,例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必须满足各归属期的任职期限要求,即至少任职12个月以上。
关于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以2020年为基数,对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具体目标为:
第一个归属期: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只有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激励对象才能获得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设定了清晰的业绩考核目标,针对第二个归属期,要求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实现相应的增长。对于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标准更是加码,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都有着明确且较高的要求。这些激励措施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推动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关于个人层面的考核,公司同样有着严格的标准。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将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只有表现出色、业绩卓越的员工才能获得全额的激励归属。这样的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公平,也激发了员工的竞争意识。
经过一系列的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议案终于获得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表达了独立的意见,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也出具了相关的报告。公司在公示期内,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之后,公司逐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这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通过设定明确的业绩考核目标和股权激励计划,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紧密绑定在一起。这样的机制不仅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也让他们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第十五次会议上,公司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随着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股市的波动,这次调整是必要的。独立董事们对此表达了赞同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严格的核实。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也对此出具了相关报告。
随后的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不同期别进行了议案审议,包括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等。每一次审议都伴随着独立董事们的肯定意见、监事会的核实工作以及律师和财务顾问的专业报告。
在第六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上,公司再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这些调整基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的使用资本公积金进行股份转增。因应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完成,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到了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表示明确同意,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细致核实,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也提供了相关报告。
在公司的历史变动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经历了多次调整。公司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的使用资本公积金进行股份转增。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由于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些调整反映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对员工的激励机制。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未来这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激励计划的调整展示了公司对员工的重视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未来的激励计划将更加完善,为公司和员工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根据公司最新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后的公告编号而定。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的同时进行股份转增,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馈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XX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情况公告
XXXX年XX月XX日,我司成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深入讨论和审议,决定对《关于调整XX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予以批准。由于公司XXXX年年度权益分派将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本的XX元/股调整为XX元/股;首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XX万股调整为XX万股;预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XX万股调整为XX万股。具体信息详见公告编号为XXXX-XX的《关于调整XX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在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再次对《关于调整XX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批准。由于公司XXXX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在XXXX年XX月XX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再次调整至XX元/股。详细情况参见公告编号为XXXX-XX的《关于调整XX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由于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股票将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除此之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保持一致。
关于激励对象是否符合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仔细审议,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XX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XX万股,归属价格为XX元/股。根据公司授权,将为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XX票,反对X票,弃权X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表示明确同意。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在XXXX年授出,根据相关规定,第三个等待期于XXXX年XX月XX日届满。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的第三个归属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将陆续完成股票的归属。
以上内容为我司最新的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情况概述,欢迎各位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关注公司公告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评估,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已经成熟。以下是对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详细阐述:
从公司层面来看,我们并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问题;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核,公司在2021-2023年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的业绩考核均达到预期目标,且满足了以下条件之一: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针对激励对象,我们也进行了严格的考核,确保他们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也严格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可归属的31名激励对象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必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经过综合评估,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条件。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全部作废失效。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的成就与激励安排
经过各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达成预定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的实际归属额度将被确定。这一额度是基于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与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的乘积计算得出。若激励对象在考核当年未能达到归属条件,其无法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
基于董事会对于《激励计划(草案)》的评估,第三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等待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确定归属日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如下:
1. 归属日:2025年1月14日
2. 归属数量:4.6575万股
3. 归属人数:31名
4. 归属价格:7.83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比例,具体数字为已授予总量的20%。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此次变动是依据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后,公司正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具体细节如下:
1.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月14日
2. 归属股票数量:4.657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10%
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对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等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也有明确的禁售规定,违反规定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已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0日止的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已收到3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575万股的认购资金。所有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旨在激励公司核心技术与业务管理人员,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实现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共赢。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事宜的公告
一、概述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即将迎来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归属时刻。本次归属日期定于2025年1月14日,这是公司激励计划中的重要里程碑事件。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涉及股份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与变动后对比:
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110,609,242股(占比49.92%)变为110,609,242股(占比49.91%)。
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110,963,171股(占比50.08%)增加46,575股,变为111,009,746股(占比50.09)。
3. 股份总数:从221,572,413股(占比100.00%)增加46,575股,变为221,618,988股(占比仍为100.0%)。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公司的最新财务报告,公司在前三个季度实现了良好的盈利表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亿多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人民币X元,具体数值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归属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特此公告!五、法律意见和合规性确认本次归属行为已经得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的确认和认可。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且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六、相关决议和文件为了支持本次归属公告的公开透明,公司提供了以下备查文件供公众查阅:(一)公司董事会决议;(二)监事会决议;(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四)验资报告;(五)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六)关于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七、结语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以上内容,希望广大投资者和股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保持关注和支持。公司将继续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