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上的演讲

股票投资 2025-02-22 10:36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郎咸平教授简介:金融巨擘,享誉世界的经济学家,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博士,曾任沃顿商学院等著名学府的金融学教授,现为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讲座教授及长江商学院金融学院讲座教授。他在金融学术界及公司治理领域拥有崇高的声誉,其论文引用率名列全球前列。郎教授一直致力于保护中小股民利益,大力推广“辩方举证”及“集体诉讼”等措施。

今日,郎咸平教授受邀在此分享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与监管的问题。在《董事会》杂志主办的论坛上,他深入探讨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角色与功用。

郎教授首先提出一个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公司治理?他强调,如果没有的强力监管和法律支持,公司治理形同虚设。法律环境是公司治理的前提,只有在严刑峻法的环境下,公司治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国家的法律众多,但为什么董事会仍不能有效控制上市公司?为什么我们的监事制度与独立董事制度形同虚设?郎教授认为,这是因为我们对西方资本主义精神的理解不够深入,对董事会运作的实质并不清楚。

那么,什么样的法律环境才是郎教授心中的严刑峻法环境呢?他明确指出,必须利用自身信用,以中小股民的福利为唯一导向,进行严格的监管。但遗憾的是,的信用在股市中正在被不断破坏。

郎教授坚决反对当前的股改,因为他认为股改正在破坏的信用。股改过程中,好公司与坏公司一同改革,但股民往往购入的是坏公司的股票,最终亏损,他们只会怪。信用一旦丧失,如何加强监管?他提出了几个问题来质问股票市场的监管单位。如果这些保证都无法做到,如何在股市中树立威信和信用?

推出股改的目的,郎教授认为应该是为了提高中小股民的收益,而不是为了全流通这种荒谬的目的。他表示无法理解为何股改的目标如此设定。在全球的股市中,所有股市的最终目标都是让中小股民受益,而我们却背道而驰。他强调真正的公司治理是为了中小股民的利益而努力,而非其他华而不实的目的。对于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尤其是在改革领域的深化推进方面,我们应该深入思考,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而不是闭门造车。面对其他国家在股改上的成功尝试,我们是否可以闭门思考自身改革的可行性,而忽视了真正与国际接轨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呢?对于这一点,我们需要以更开放的视角看待问题。

以英国为例,其股改的成功实践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如何逐步推进改革的模式。国有股权不变的结构下由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保证了改革在保持国家控制力的引入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只有好的公司和国有企业才进行股改,这体现了对和股民信用的维护。而在黄金股的保留上,中央拥有否决权,更是对国民利益的有力保障。如此精细的股改逻辑,是为了真正达到全民国民和中小股民的利益最大化。反观我们的一些改革措施,是否过于简单和肤浅,忽视了真正的改革初衷和目标?

当我们谈论引进QFII制度时,是否过于乐观地看待了国际投资者的行为模式?在美国和欧洲,投资者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基础研究和长期投资。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些行为模式直接复制到中国。因为在中国股市中,没有强大的监管力量作为后盾,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可能更加复杂和投机。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现象,而忽视了背后的本质。美国证监会的严厉监管和辩方举证制度才是机构投资者遵循规则的根本原因。

对于香港股市的情况,我们是否应该深思?为何机构投资人在香港敢于操纵股价?是因为其法制不健全还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如果我们盲目引进这些机构投资人而不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环境,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和问题。这样的引进是否只是引进了一批更厉害的庄家,而非真正的长期投资者?社保基金入市的问题也需要我们深思。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的相似性而忽视了背后的巨大差异。美国股市有其成熟的市场环境和法规体系,而我们中国股市还存在很多问题。社保基金入市是否真正符合中国国情和市场环境?是否真的能够保障百姓的财富安全?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深探股市之底蕴,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表面的繁荣与风险。在美国,股市之繁荣背后,隐藏着严刑峻法的监管,以及对于中小股民利益的坚决维护。这样的制度环境下,股市成为了一种投资圣地,百姓的财富在这里得以滋养和增长。反观我们,却往往陷入肤浅的表面现象之中,忽视了真正的股市之道。

何为股市?股市之本质,乃是社会集资的载体,将有限的资金交给社会中最睿智、最有能力、最有管理意识的人才去经营。如比尔·盖茨、韦尔奇等商业巨擘,他们的智慧和远见,使得股市成为创造更多财富的源泉。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则是确保上市公司和职业经理人对中小股民有深厚的信托责任。这种责任的落实,需要以严刑峻法来确保执行。一旦违背这一原则,即使是再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也可能走向歧途。

美国的上市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行为,正是因为其严格的法律和制度约束,使得他们不敢从事等行为。完整的信用体系制度和严刑峻法的结合,让上市公司的职业经理人深感压力,不得不承担起信托责任。这样的环境下,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成为重中之重。只有真实的信息,才能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从而实现股市的真正价值。

相比之下,我们的股市却存在着诸多误区。好的没有引进来,而肤浅的表面现象却充斥其中。要想真正实现股市的价值,不仅需要的严刑峻法来确保信托责任,还需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我们的股市才能真正符合中国国情,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

在这样一个基本模式下,职业经理人在严刑峻法的压力下,所成立的董事会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必须始终以中小股民利益为首要前提。他们深知一旦违背这一准则,将面临的是严刑峻法的制裁。他们对于公司治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断地为中小股民创造财富。这种模式下,公司治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财富,约束资本家和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这种模式的推广,离不开在一个严刑峻法的环境下的引导和约束。

要想实现股市的繁荣和稳定,必须深入理解股市的本质和规律。在的引导和监管下,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让股市成为真正创造财富的源泉。只有这样,我们的股市才能真正健康、稳定地发展,为百姓的财富增长贡献力量。关于现今中国公司治理与股市发展的观察与反思

在当前的经济大潮中,我们绕不开一个核心话题:公司治理。这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是涉及到每一个市场参与者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今天,让我们暂时抛开宏观的大环境,聚焦一个微小却至关重要的议题:如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管到位,以及职业经理人如何真正为中小股民谋福利。

理想的公司治理模式,根植于信用的土壤之上,这里的“土壤”指的是严刑峻法。在这种环境下,职业经理人肩负着老百姓的集资重托,他们必须尽心尽力为股民负责,不容有失。真实的信息披露是基本要求,只有这样,好的公司才能在股市中崭露头角,而表现不佳的公司则应该被淘汰。这种机制的魅力在于,只要职业经理人能够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那么他的股民就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回顾我们的股市历程,却不难发现一些遗憾。从建立之初,我们的股市似乎就偏离了这一原则。不少上市公司存在种种问题,而却在不断地进行股改,这不禁让人质疑其真正的目的。那些有问题的上市公司仍在剥削股民,这种景象让人深感担忧。社保基金和保险基金的入市也存在一些隐患,因为它们进入的是一个缺乏严刑峻法环境的市场,这无疑增加了风险。

那么,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呢?我们必须认清股市的本质。股市的核心功能是社会的集资,但这必须建立在有能力的人经营的基础上。如何确保职业经理人真正为中小股民打算?这就需要的介入和监管。需要制定严刑峻法来规范这些职业经理人的行为,确保他们有信托责任并真实披露信息。一旦出现问题,必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

当我们谈论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职责时,我们不应忽视背后的大的法律框架。只有在这样一个框架之下,所有的治理条例和董事会的职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否则,脱离了这一主体,任何努力都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股市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它不仅仅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场所,更是一个关乎国家经济增长的枢纽。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的上市公司职业经理人都能够在严刑峻法的要求下承担责任、真实披露信息,那么股市将会逐渐壮大,资金也会源源不断地流入。这样,国家的经济增长才能真正受益于股市的重新分配功能。

至于具体的建议,我认为我们首先需要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没有严格的法律作为保障,一切美好的愿景都只能是空谈。我们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中小股民也需要得到更多的教育和保护,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股市中来。

针对您提到的全流通后中国股市的走向以及社保基金和保险基金入市的问题,我认为这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某些担忧就否定这些政策的初衷和可能性。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和挑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

关于TCL集团李管理层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一个具体的案例,需要具体分析。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坚持一个原则:无论是谁在掌控公司,都必须遵守法律、承担社会责任、为股东创造价值。

近期,在人民大学中国资本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及众多专家积极表达了对中国股市未来的信心。对此,我们深感振奋。关于严刑峻法的议题,我深感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关于第二届上市公司金圆桌奖的核心理念,我们强调公司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的努力与贡献,给广大公众和投资人信心。我们确实注意到中国股市的一些现实问题,特别是在制度和法规上的不足。是否可以通过严刑峻法来提升股市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在我看来,干预股市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和政策调整,而是建立一个法制化的平台,确保股市在市场化运作的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美国的证监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的执法权力广泛,可以在需要时采取行动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这种干预是基于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而不是随意的行政命令。要做的,是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让优秀的上市公司得以发展,同时严惩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扮演的是一个监管者的角色,而不是市场的操纵者。

设想一下,如果我们引入了集体诉讼制度,那么只要一位符合规定的股民站出来控告,所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东都有可能共享胜利的果实。这就是美国赋予股民的法定权利,犹如一把保护伞,为中小股民遮挡风险。

在证监会执法过程中,我们引入了辩方举证的原则。这与我们传统的刑法理念有所不同,传统的刑法是假设清白,而股市中的辩方举证则是假设有罪。这就像是一场比赛,上市公司或机构投资人是被告,他们需要证明自己无罪。因为股票市场的操作手法复杂,不是普通股民能轻易看透的,所以这种法源基础应运而生。

西方各国为了保护中小股民,法制策略的核心就是这两个基本原则。其他的法规、条例都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这两个原则在西方股市中占据重要地位,可以说,我们亚洲各国中,中国是第一个考虑引进这些法源的国家。虽然目前还在探索阶段,但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内幕交易为例,虽然我们在公司治理条例中明文禁止,但关键是如何执行。我曾说过,知道怎么抓内幕交易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如果下午三点宣布好消息导致股价上升,那么三点之前的所有交易中,带动股价上升的都被视为内幕交易。会严格打击,用严刑峻法震慑其他潜在的不法分子。这种执行力是真正的威慑力所在。

新颁布的证券法是否属于严刑峻法呢?答案并不在于法条本身,而在于如何执行。我们更关注的是法律的执行力度和效果。对于高管持股后的风险,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信托责任。无论持股多少,他们的责任都是为中小股民的利益奋斗。如果出现问题,董事会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和执行力。我们需要学习并借鉴西方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股市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真正理解和执行这些法律原则,为中小股民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投资环境。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的舞台上,郎咸平发表了一场引人深思的演讲。他深刻探讨了股权持有者不同的持股比例与其行为表现之间的联系。他指出,为何持股0%和持股50%的股东会有截然不同的行为选择。这背后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个人激励机制的差异。持有50%股份的股东,由于拥有更大的决策权和个人利益关联,可能会产生更高的冒险动机。而当持股为零时,由于缺乏这种关联,他们可能更容易选择放弃或采取随意态度。这两种心态的产生,凸显了激励机制对个体行为的重要影响。

要想真正确保上市公司稳健运营,防范风险的发生,光靠激励机制是远远不够的。法制力量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只有在严刑峻法的有力威慑下,无论持股比例为0%还是50%,股东们才会意识到违法的代价远大于收益,从而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严刑峻法的核心在于其强大的威慑力,能超越个人意愿和动机,确保上市公司在法律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以上是郎咸平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上的演讲精华所在。他深入剖析的问题,不仅触及到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深层次问题,也强调了法制建设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关键作用。这场演讲为我们理解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以及法制建设提供了宝贵的视角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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