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人民币结算
“跨境理财通”要来啦!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央行网站6月29日消息,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公告称,“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将另行规定。
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
此前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在意见发布后的一个多月,跨境理财通就要来啦!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
“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将尽快敲定细节和启动
香港金管局和澳门金管局29日称,将尽快推动跨境理财通启动。
澳门金管局表示,将跟进后续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内地监管机构协商“跨境理财通”的具体执行细节和安排,通过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并联同业界推动该项崭新业务的尽快落实。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我们会与香港证监会和内地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并与业界密切磋商,根据今天公布的框架尽快敲定落实细节,争取早日启动理财通。
公告还称,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跨境理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后,正式启动“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
汇丰亚太区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主管欣格雷表示“‘跨境理财通’机制的落实对有意扩大投资范围、进一步分散投资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者来说无疑是好消息,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最大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沪深港通’和‘债券通’先后成功推出,证明互联互通机制有助增加两地金融市场的整体流动性。‘跨境理财通’将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又一里程碑,为金融服务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恒生银行(港股00011)表示,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港股00737)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以及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将释放个人金融需求,为大量潜在的个人跨境金融需求搭建互联互通平台。这宛如建起一座金融跨境大桥,给三地银行业务开展打开广阔空间。
公告强调,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