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新规2021新消息解读:离婚买房细则曝
近日有市场消息称,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即便是3年内再婚或者复婚的,也适用于该项规定。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新浪财经证实了该消息,并表示,该政策在春节假期前就已开始执行。
“通过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是针对深圳市住建局1月下旬发布的楼市新规的补充。
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函称,“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该项政策意图防止“假结婚”买房炒房,夫妻双方都需要有购房资格,商品房才能登记在双方名下,否则只能登记在有资格的一人名下。
针对前述“补丁”政策,严跃进分析认为,是为了彻底堵住假离婚析产炒房的漏洞,“通过离婚方式,在原先政策上,即便‘假离婚’,如果持有房产数量不多,还是有可能买房。”
新浪财经查询历史资料发现,按照去年出台的“715新政”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按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有2次以上离异记录的,则按照3年内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其拥有的住房套数。
但在去年9月,深圳市住建局的一份复函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修改离异前家庭有1套商品住房的,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离异时未分割的,离异后需转移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而再婚或复婚家庭,则按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当时,有业内人士指出,该复函中的相关规定存在明显的政策漏洞。
可见,针对“假结婚”、“假离婚”的管控力度不断升级。严跃进表示,深圳调控政策进一步体现堵住漏洞的导向,对于规范购房行为、市场稳定有利好作用。如果后续还有炒作现象,相信还会有相关的调控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