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将构筑起金融“安全网” 为储户存款加
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构筑起坚固的金融“安全网”,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更为储户存款加了把“放心锁”。
条例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存款保险条例》曾于2014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访的业内分析人士称,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基本规则与征求意见稿一致,市场正密切关注实施细则的发布。
本次存款保险制度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限额赔偿50万元,可以覆盖99.63%存款人的全部存款;二是强制投保、全面覆盖,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除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等外,其他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三是前期低保费且全行业统一,后期有望实施差别费率,在基础费率上加入风险保费溢价;四是存款保险以基金形式设立,由央行管理,缴纳主体是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利率市场化只差临门一脚,市场竞争性增强,有利于提高金融行业服务效率。”国泰君安宏观经济分析师任泽平说。
招商证券宏观经济分析师谢亚轩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解决了商业银行退出机制,是构筑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即政府作为“贷款人”对存款人的存款实施一定的担保。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探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由于认识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掣肘等原因,这一制度的推出步履维艰。
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存款保险条例》的最大亮点是维护金融稳定,不会因为某一家和某一个地域的金融风险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保障了储户的资金安全。
条例将如何保障储户存款安全?
如何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将从三个方面保障存款安全
一是以制度条款保障存款人权益。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国家信用从金融体系中退出,让位于市场化的银行信用和金融体系信用。“条例中详细规定了金融机构的责权范围,避免因为金融机构的失误导致存款人权益的损害。”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说。
二是赔付全覆盖。《存款保险条例》设置了50万元的赔付上限,能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这一限额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也就是说,超过50万的部分,不是不管,而是按程序参与破产清算。”郭田勇说。
三是基准费率和差别费率相结合的机制将更加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稳健经营。申万宏源银行业分析师陆怡雯说,各家银行根据风险指标实施差别化费率,风险越小费率越低,风险越高费率越高,可以有效防控个别银行的激进经营产生的风险。
受访的业内人士均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创造了低风险的制度环境,可以有效防范银行风险积聚和爆发。,银行是否“国有”作为储户存款配置的指标意义将进一步淡化,在中小银行获得难得的发展机会的,银行业的竞争更为激烈,行业将出现进一步分化的格局。
条例将在金融改革中起到怎样的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金融风险较以往有着更大的传染性。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央银行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一起被称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合理运用,能够有效避免危机的蔓延。
郭田勇等专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改革的重要一环,为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后的银行业的竞争做好了准备。今后,金融机构需要有更高的资产经营风险定价水平,银行业面临更为充分的优胜劣汰格局。预计之后还会有民营银行准入放开、金融机构并购重组及破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等配套措施的出台。
国泰君安宏观经济分析团队认为,随着金融市场竞争性增强,银行利差或收窄。如果存款利率上限放开,未来银行存款将不仅面临互联网金融的争夺,而且银行业内竞争也将加剧,这可能会导致银行让渡部分息差收入。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更加以顾客为导向,提供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市场和口碑。“可以在银行业领域真正实现充分竞争,有利于提高金融效率,中国金融市场更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正'渐行渐近’。”郭田勇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