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红利谈:在金融改革坐标里看降息
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在的大背景下,今年金融市场资金面大幅放松,债市股市双双抬头,与实体经济的“融资难”形成鲜明反差,金融市场甚至形成了流动性的“堰塞湖”。
坦率地讲,自2013年来,定向降准等诸多中短期结构性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创新型货币工具,对实体经济的改善实际作用相对有限,也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中小企业的迫切融资需求——数量型工具已到出手时刻,降息来得正当其时。
11月21日的非对称降息含义清晰不使用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说明货币当局认为整体流动性并不太缺乏;而贷款利率降幅大于存款实际利率降幅,一方面是希望直接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也压缩了银行“吃”存贷利差的利润空间。货币当局将存款利率浮动空间从1.1倍上浮至1.2倍,随即被大多数民营银行和一些国有银行用到封顶。但也别忘了,2013年7月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制已经全部放开,在商业银行贷款依旧拥有“亲”国有大企业、“远”中小民营企业的意愿时,它们完全可能上浮贷款利率,转嫁成本。
货币当局想让金融机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来服务实体经济,我们希望,这不会成为一种“软约束”。信贷资源长期低效配置,需要深层体制改革。,降息这一有些出乎市场预料的举动,更多应当放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语境下来理解。
我们看到,国务院法制办在降息后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与国家信用之间的联系已经不再“固化”,更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再下一城。再往深一步讲,这表明决策层的思路越发成熟,不再把常规货币政策工具当成“全能王”,也不苛求数量型工具完成结构性改革目标。
今后,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控通胀、稳就业、促进金融稳定才是关键。“新常态”下的货币政策,需要继续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化利率体系。“强刺激”与“微刺激”不应过度解读,加速加强配套改革才是王道。
金融体制改革已经起步,但不可“就金融改金融”。利率市场化不妨借鉴国企改革思路——让国有银行按市场规律发放贷款,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解决“看得见的手”有时过度干预金融市场的问题。要将财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简政放权与金融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让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更加顺畅,使其效力得到真正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