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注册制“铺路”再融资“开快车”!利好券商
9月25日,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对新受理的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再融资分级审核,信披优质公司将融资更便利,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王骥跃认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根本,要在政策上扶优劣汰。A股为注册制“铺路”,就是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所以用信披来分类是合理的。
再融资政策持续放宽
今年以来,监管层持续放宽再融资政策。9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便利上市公司再融资,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
与此,《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实施方案(试行)》发布。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规定,在审核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时,对新受理的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范中超表示,上市公司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要切实尽责履职,提高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相关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监会将依法予以严惩。
范中超指出,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证监会在审核中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除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外,原则上不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直接提交初审会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14日,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通过精简发行条件、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等调整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适度放宽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规模限制。
王骥跃坦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与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监管层当前最重要的两大使命,为再融资开设“快速通道”完全符合上述两条任务方向。
再融资“快速通道”
根据证监会9月2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实施方案(试行)》,上市公司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不适用快速审核通道。
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交易所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调查尚未结案;暂停上市或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包括ST和ST公司);破产重整;中国证监会认为其他不适用快速审核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受理后,发行部一周内召开反馈会,反馈会后原则上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直接安排最近的初审会审核。
如反馈会认为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可以发出书面反馈意见,待书面反馈意见回复后,如无重大补充说明事项则安排初审会。
初审会召开后,将会议意见书面发送保荐机构,相关主体落实会议意见后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如初审会审议认为无需专门发送会议意见的,可直接提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对于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发行部审核时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今年再融资累计超8000亿
数据显示,截至9月25日,A股累计384家企业再融资规模8090.4亿元(以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四个数据统计,不含IPO和可交换融资)。
距离2020年结束还有约3个月时间,而今年的累计再融资规模较去年总额相差并不多。数据显示,2019年,A股累计372家企业再融资规模1204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优先股的再融资规模达到近7年低谷。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优先股再融资规模仅有99.35亿元;而2019年优先股再融资累计达到2550亿元,规模相差25.66倍。
再融资政策持续放宽之下,将会利好哪些板块?资深市场人士李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再融资政策进一步放宽将利好券商板块以及上市公司主体,而二级市场将会面临一定压力。
李昊认为,再融资新政一定程度上是让资金快速进入实体经济,形成良性循环,而券商作为融资业务必不可缺的一份子,再融资新政之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再融资业务,直接有益于券商板块。
9月25日,券商板块异动,东方财富网数据显示,券商板块上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