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图”明确 深交所助力国企做优做强
深交所近日研究制定了服务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集中力量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做优做强,落实落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专项工作方案涵盖构建长效机制、拓展培育深度、健全基础制度、推动质量变革、深化对接服务五方面工作安排。
截至三季度末,深市共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08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2%,占A股国有控股公司的44%,涵盖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深交所高度重视服务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监管服务。2015年以来,43家国有控股公司在深交所IPO上市,有力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推进国企混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证监会领导下,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紧扣监管与服务职责,聚焦深市市场特色,制定了深入服务国资国企改革的十六项具体工作安排,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明确服务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支持方向,建立专项工作小组。二是拓展培育深度。深化央企集团、地方国资专业化服务,做精做细“一地一策”“一企一策”,从源头提升国企上市后备企业规范水平。推动国有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等市场化方式实现资产整合。加快创新产品供给,优化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ETF产品体系,推动国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试点落地和常态化发行。三是健全基础制度。优化市场功能定位,积极筹备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支持优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完善并购重组、再融资、收购、减持、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等基础制度,助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实施混改,推进产权、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优化固定收益产品发行审核流程,提高优质国企发行人产品审核、发行和上市效率。四是推动质量变革。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化与国资委、地方国资监管部门的协作,推进党建入章全覆盖,切实提高国有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积极助力国资运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化渠道,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化出清。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其合规意识和敬畏之心,深耕分类监管、科学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五是深化对接服务。健全常态化走访交流,丰富专题培训内容和形式,深入了解国企改革动向和服务诉求,不断进阶监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