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终端价格调整 北京天然气价格改革加
事件2018年7月9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连续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 [2018] 1355号)及《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 [2018] 1356号),宣布自2018年7月10日起,上调北京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0.35元/立方米,下调北京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0.01~0.07元/立方米(具体调整方案见附录)。
天然气终端环节顺价,北京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迅速本次北京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背景为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上述政策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其中北京居民和非居民门站价分别由1.536元/立方米和1.90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1.88元/立方米。,政策规定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我们认为,本次北京市价格调整是上述政策在地方终端环节的延续。由于居民门站价上调0.344元,终端销售价上调0.35元,居民用气在门站环节上涨的价格完全传导至终端销售环节;考虑到听证制度等调价相关程序,北京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仅晚于上述政策执行1个月,价格改革推进迅速。本次价格调整中,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小幅下调,我们认为原因主要为2018年5月起的相关增值税率下调(由11%调整至10%)导致非居民门站价格小幅下调,叠加“降成本”的大背景。
终端销售价格的交叉补贴问题进一步缓解在终端销售价格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非居民用气价高于居民用气价,违背经济规律。与天然气市场化完善的国家(如美国)相比,我国非居民用气与居民用气的终端价格明显“倒挂”,交叉补贴现象严重。本次北京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是继2015年北京居民用气阶梯将价格制度建立后,居民终端销售价格改革的推进,调整后非居民对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的交叉补贴问题得以进一步缓解。
重点关注城市燃气配气费改革的落地从北京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调整情况来看,居民、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的变化传导至终端环节,故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门站价、终端销售价)中,北京城市燃气公司的单方毛利较调整前无明显变化,但毛利率有所降低。北京的区位优势、政治地位无需多言,其天然气消费体量同样庞大,本次北京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其他地区的改革作出表率。我们认为,城市燃气公司将更多受益于下游需求的增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城市燃气公司而言,配气费改革在各地加速推进。由于配气费通过“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仍需积极关注配气费的调整情况。
风险分析天然气消费量增速不及预期,天然气体制改革、价格改革进度低于预期,管输费、配气费进一步下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