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环保终止北交所IPO 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
北交所网站昨日消息,决定终止对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源环保”)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审核。
2022年7月20日,泰源环保向北交所提交了《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泰源字(2022)004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对泰源环保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泰源环保是一家从事水环境治理的专业服务商,主营业务为智能模块化集成污水处理系统业务、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水处理产品销售业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主要承接污水处理厂(含工业污水)EPC、EPC+O、BOO、工程总包及分包业务,产品广泛用于处理市政污水、工业污水、医疗废水等领域。
陆纯直接持有泰源环保股份为22,514,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无其他股东持有股份超过30%的情况。陆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陆纯直接持有泰源环保44.46%的股份,拥有并控制公司44.46%的表决权,并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潘海龙直接持有公司13.67%的股份,拥有并控制公司13.67%的表决权,并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2021年3月15日,陆纯、潘海龙、潘镜羽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规定若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陆纯、潘海龙夫妇持有公司多数股权,,结合公司历次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的表决情况,一致行动三方在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决策等方面均采取一致行动,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决定性影响,陆纯、潘海龙实际可控制公司68%的股份,故认定陆纯、潘海龙夫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泰源环保原拟在北交所发行不超过1,216万股(未考虑的情况下);不超过1,398.4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82.4万股)。
泰源环保原拟募集资金7,260.69万元,计划用于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泰源环保保荐人、承销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旭东、张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