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上市时间,688660电气什么时候上市以及
新股电气风电2021年5月7日开始申购,对于这只新股,想必许多人都是信任不已的!但可不能着急,大家在申购的时候要稳着来,大家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只有这样才能大大提升申购成功的几率。那么申购之后,电气风电上市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下面赢家财富网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电气风电大概会在什么时候上市。
从上图大家可以清晰的看到电气风电的基本情况,图中显示电气风电申购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而中签号公布日期为5月11日!上市时间下面来进行预测推算!预测一只新股的上市时间我们一般是根据申购时间来进行的!一般来讲,新股申购之后将会在8~14个自然日之内上市并开始交易。这是众多股市大咖们出来的经验,而根据此经验,那么电气风电上市时间将会在2021年5月13日~5月19日这个区间之间。
电气风电中签号公布时间确定,新股中签之后也会出现延迟上市的情况,一般不会超过14天的样子。推迟也不会超过2个交易日。在新股中签之后,投资者只需要保证账户当中有足够的申购资金就可以了,接下来就是耐心等待电气风电正式上市交易吧。
【电气风电财务指标】
【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间接持有1%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为上海电气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能源装备业务板块包括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工业装备业务板块包括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环保设备、建筑工业化设备;集成服务业务板块包括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工业互联网服务金融服务,包括、保险经纪;国际贸易服务;高端物业服务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业务主要为投资或通过下属公司进行,下属公司主要包括上海电气、海立股份,海立股份主营业务为空调压缩机及电机的生产和销售。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上海电气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电气风电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保障电气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公司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公司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电气总公司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电气风电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保障电气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电气总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企业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企业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企业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企业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企业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企业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对相关方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3、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分拆后的业务定位,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现有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完成后,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2、在上海电气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若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其他单位继续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不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将根据业主方的要求,仅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配套服务。
(三)结论
目前公司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并且通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
【电气风电?IPO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程】
新股上市首日上涨规则
目前实行的关于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的限制是在2014年1月1日后实行的,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44%。
根据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进行申报的价格有效区间是下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上不能高于发行价120%;在连续竞价进行申报有效价格区间是下不得低于发行价格64%,上不能高于发行价格的144%。这就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的具体内容。还做出了其他的规定在盘中价格涨跌幅达到10%的时候,出现临时停牌30分钟,涨跌幅达到20%的时候,停牌当日的下午2点55分。
和上交所不同的是,深交所在首日收盘的时候,不是集合竞价而是集合定价,以下午2点57分成交价为定价,根据时间来对于申报进行一次性的集中交易。在新股涨跌幅达到10%,停牌30分钟;达到20%的时候,停牌到到当日下午2点57分。
科创板新股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但交易所设置了新股上市前5日的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即在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时,分别停牌10分钟。目前创业板改为注册制之后也是如此,首日上涨规则符合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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