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材海外”)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为中国中材海外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9,180.3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中材海外资产负债率为77.41%。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国(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与交通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中国中材海外向交通银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综合授信项下相关主合同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2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1亿美元和3亿人民币的担保。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共同决策审批,并最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批准的为中国中材海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1亿美元(该部分与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共用)及3亿元人民币,担保项下余额约为9,180.33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中国中材海外批准并已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为1.1亿美元及1亿人民币,尚有2亿元人民币已批准额度未签署合同。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计划范围内,并已报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共同决策审批,相关保证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201室,法定代表人高超。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技术培训;建材工程所需的成套设备、机组单机通用设备、相关的配件、建筑材料、玻璃膜的销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开发建材技术装备、建材产品;销售研发产品;建材工程设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肥、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风电场相关装备、水上运输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运输代理服务;仓储、装卸、包装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中材海外资产总额37,857.48万元,负债总额30,377.72万元,净资产7,479.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2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205.62万元,净利润8,214.9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中材海外资产总额40,146.89万元,负债总额 31,079.60万元,净资产9,067.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41%。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526.43万元,净利润1,587.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人为中国中材海外本次提供的担保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内容为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鉴于相关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额度内发生,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报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共同决策审批。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公司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56.30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1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0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6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8.49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