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划转未触及,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1,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知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持有的1,287万股股票已被司法划转,现将本次司法划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划转情况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8),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持有的公司1,28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82%)于2022年8月19日10时至2022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taobao.)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最终由自然人张寿春竞得。
上海市金融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裁定【(2021)沪02执1063号之二】,将上述1,287万股股票划转到张寿春名下。
二、司法划转后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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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划转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