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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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景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都波董事、金永利独立董事、李卓独立董事、高倚云独立董事因疫情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丛林监事、李洁监事因疫情原因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孟磊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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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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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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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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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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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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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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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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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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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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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蔡磊、李佳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