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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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416,64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进行分配。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1,416,640,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扣税说明1)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号08061)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动力谷F21栋
咨询联系人段丽媛
咨询电话0731-225040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