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以上核查对象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自查,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陈晖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豪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有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昊、石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