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具体哪些内
股票上市规则是的基础业务规则,也是所有上市公司进行自律监管的核心。在今年的一月七号,为了贯彻落实建章立制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提高所有上市公司对自律规则的友好性,增加所有参与者的获得感,净化国内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打造简洁清晰友好的上市公司自律规则体系,深交所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废止了二零二零年版的上市规则中的十项规则。不过,在过渡期间,关于上市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安排会继续按照原先二零二零年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定进行。
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共有十六章,共四百五十八条,内容主要有落实相关法;提高上市规则的简明、可读效果;上移部分成熟的从属规则和过渡性通知的规范性内容;应对市场发展最关心的规范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优质的服务,办实事,减轻上市公司负担等几个方面。
从具体内容来看,修订后的规则增加了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别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股东的提案权、征集投票权和对证券争议代表人诉讼的披露要求;规定超过增持比例的违规股东,三年内不能行使表决权,上市公司也不能在股东大会给予新增违规股东的股份表决权;禁止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财务上的资助,不过可以为那些没有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并且有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从现有内容可以看出,与之前的二零二零修订版相比,新修订整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形式上要更加工整,更容易被掌握和使用。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接受来自股票市场各方面的合理建议,完善优化市场规则,为提高股票市场的运行质量和效率,激发股票市场潜能、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以上就是关于深交所修改上市规则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添加QQ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