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西省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电子”)持有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9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8月12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0月22日~2022年4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300,000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其中
(1)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及相关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截至2022年4月21日,和光电子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20,000股,占总股本0.3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720,000股,占总股本1.7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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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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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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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 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01.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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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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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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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6,000.00万元,该产品均符合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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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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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