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7,25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88%。为公司2021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1名,涉及证券账户数为47户,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6个月。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3月3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250,8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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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刊登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7,250,800股,总股本从1,100,766,874股增至1,248,017,67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作出的承诺
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忠革、侯金昆、湖南云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发行对象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各发行对象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7,250,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798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11名,涉及证券账户47户,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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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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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拓维信息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3 月 28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维信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拓维信息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拓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0号)核准,拓维信息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250,800股,发行价格为6.22元/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2021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48,017,67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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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票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忠革、侯金昆、湖南云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违法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47,25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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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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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杨 赵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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