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 编号2022—01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3月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上午9:15 至2022年3月7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tp.info..)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孙洪军先生。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41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14%。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36,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7%;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75,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7%;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41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49,83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9353%;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3.0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836,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9353%;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49,83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9353%;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3.0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836,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9353%;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49,83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9353%;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3.0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836,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9353%;反对1,57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金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1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合肥协议转让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3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实际控制人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与合肥东鑫产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鑫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金国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0,038,297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孙利群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30,057,44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东鑫产投。同日,孙金国先生与合肥产投兴巢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兴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金国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0,095,74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合肥产投兴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东鑫产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给合肥产投兴巢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
一、补充协议情况
2022年3月7日,东鑫产投与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同日,合肥产投兴巢和孙金国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签署对原《股份转让协议》14.1条约定的生效条件进行变更,相关条款变更如下
变更前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受让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变更后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内部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合肥产投兴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变更
合肥产投兴巢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公司名称发生工商变更,由原名称“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内容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需全部变更。
三、披露公告变更情况
根据前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需全部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东鑫产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9)
变更前
(1)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受让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变更后
(1)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内部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2)删除“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删除“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给合肥产投兴巢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
变更前
(1)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受让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后
(1)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内部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2)删除“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删除“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转受让主体、转让价格或者转让股份数量。
2、2021年12月3日,《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东鑫产投、合肥产投兴巢均完成了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按照各自《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完成了各自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3、各方确定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均已具备,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金国、孙利群)更新;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鑫产投)更新;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金国)更新;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合肥产投兴巢)更新;
5、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说明(孙金国、孙利群、东鑫产投);
6、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说明(孙金国、合肥产投兴巢)。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