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权(股权转让后对方不

股票学习 2023-01-11 18:23www.16816898.cn学习炒股票
  •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吗
  • 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股权转让事项可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 返还股权是物权还是债权请求权
  • 怎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规定有哪些
  • 合伙股份转让协议范本
  • 2010年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没付钱,转让方没给办手续,现在有法律效力吗?
  • 个人合伙内部股权转让,签订还款协议已履行部分款,剩下的款该怎么起
  • 1、双方可以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吗

    需要区别合同主体,分情况说明。如果是股权受让方,如果还没有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话,随着合同主体的去世,合同自然终止,无须再继续履行,如果继承人同意继续受让股权,转让方也同意继续转让的,须双方依法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是股权转让方,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股权继承的,则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具备法定或者约定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则股权协议已经丧失继续履行的可能,协议应终止履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股权转让事项可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1 被告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股权转让,原告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把预付的五万元转回原告。
    2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原告要解除合同,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行.你介绍情况与法定解除条件不符,单方面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协商解除是较好的方法.
    附<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股权转让合同解除 返还股权是物权还是债权请求权

    债权

    4、怎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规定有哪些

    你好!
    一、股权转让协议撤销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和处分,如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反之,则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显示公平的。3、因欺诈而订立的。4、因胁迫而订立的。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的范畴
    1、公司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导致对外转让股份之协议效力处于不稳定状态。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未向其他股东进行通知,或转让价格条件优于内部优先购买权,导致对外转让股通知的条件,此时,转让协议的效力要区分是否已实际履行来分别判断。
    (1)转让协议已签但尚未履行,此刻协议虽已生效,但由于内部股东的法定优先购买权对协议履行的效力进行了有力限制,权利受侵害的股东可直接主张优先购买权,使对外转让股权之协议无法实现;
    (2)转让协议已签且已实际履行,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不能直接要求优先权,但可以主张侵权股东对外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合同撤销后,依据《合同法》理论恢复至合同签订前状态,返还股权,退还价款,则享有优先权之股东可按原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第三,转让协议已履行且外部公示手续均以办理完毕,此时,出于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等公共利益方面考虑,如果超过一定期间(如一年)享有优先权之股东不主张行使其优先权,股东优先购买权将消灭。
    2、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股权的转让必须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中因为前置审批的问题导致了大量司法诉讼涉及其中,尤其是外商隐名投资及外商股权转让,其目的无外乎意图规避我国关于外商超额投资及行业投资限制的规定。本文仅针对股权转让问题,涉及纠纷的外商股权转让问题,绝大多数是以未办理合同审批为由要求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可以是转让方主张,也可以是受让方主张,主要根据公司经营效果而导致相应利益亏损方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归根结底是利益导向问题。主要区分为两种情形(1)合同已签订,未办理审批手续,受让方也未实际参与经营,此时,可由权益受侵害一方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2)合同已签订,未办理审批手续,但受让方已经实际参与经营,此时,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状态已发生改变,协议已经实际履行,除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外,协议不具有任何其他可以无效之合法缘由,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司法机关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判定,将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遭受的损失程度、维持公司经营的最佳效果等各个方面,促成在某一权衡点上达成共识(不同案件不同处理,需要原、被告与办案法官的充分沟通)。
    3、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定这体现了国家对国有财产的特别保护,明确规定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必须满足若干条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资产拍卖、转让”,与之相应的规定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该条款所说的经济情形时,除经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予评估外,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在此情况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受上述程序条件的影响很大。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5、合伙股份转让协议范本

    内容来自用户:谭本权

    合伙股份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份,_________机关留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6、2010年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没付钱,转让方没给办手续,现在有法律效力吗?

    说到飞机和滑翔机就不得不提到两个天才的设计家意大利的列奥纳多.达.芬奇和英国的乔治.凯利。达.芬奇出生於1452年,他是第一个运用科学知识对飞行问题进行研究的人,并曾设计出了降落伞和直升机的雏形。而乔治.凯利从男爵(1773--1857)则被公认为飞机的创始人,被后人誉为“航空之父”。他为重於空气的航空器创立了必要的飞行原理,而在这之前,航空是“一门在公众眼中接近於荒谬可笑的科学”。在乔治.凯利23岁的时候,制造了一个直升机模型,大约在1801年,乔治.凯利研究了鸟的推动力,并於1804年在旋转臂上试验了一架滑翔机模型。在随后的时间里,这位伟大的先驱者曾多次制造了改进型的滑翔机原型机。在乔治.凯利的众多追随者中,最为着名的是英国工程师威廉.塞缪尔.亨森,他於1843年提出的飞机设计方案“空中蒸汽车”几乎具备了成功的载人动力飞行所需要的一切要素,他设计的飞机草图非常简单而且合理,令人觉得建造飞行器这一幻想离现实只有一步之遥。由於在当时缺乏必要的理论和技术基础知识,亨森也只有停下他的探索工作。

    7、个人合伙内部股权转让,签订还款协议已履行部分款,剩下的款该怎么起

    如果不履行,可以考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6816898.cn 168股票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