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债可以不转股么(雅化转债如何转股)
1、可转债的转股是不是必须在转股期才可以转股?
可转债的转股是不是必须在转股期才可以转股,是得规则就是这样得。
2、假如可转债价格跌到80元一值不变,自己不转股,持有到期会不会亏损啊?
到时你可按约定的债券利息兑现就行了,利息是很低的。可转债就是有选择转股的权利,本身还是债券。因增加了转股的权力,所以约定的利息比正常利息低很多
3、为什么说上市公司一定要可转债进行转股?
上面那位老兄回答太复杂了,说白了,可转债不转股就是债券,到期要还本付息,而股票不用还本,派发股息还是大股东说了算。你要是上市公司也会选择转股的。除非上市公司不缺钱,大股东不愿意稀释自己的股份。 还是你回答的对路
4、可转债如何转股?
按目前的有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若拟在到期前转股,可以在交易时间按报盘的方式提交转股申请,但转股申请一经提交不能撤单;并且申请转股的面值必须是1000(即1手)的整数倍。如果投资者申请转换股份的数量大于实际可以转换的数量,交易所将按其最大的可转换数量进行转换。
转换后产生的股份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就目前市场而言,无论转股价高于还是低于市价,转股都会有损失,其收益小于在市场直接抛售转债的收益。因为如果转股后收益大于直接抛出的收益,就会有机构在转债和转股间进行套利,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都是直接卖出划算些。
5、可转债股票会涨吗
不一定的。上市企业发行可转债,对企业股票是利空消息,间接来讲,可转债会稀释股本。
6、债转股后对股票有影响吗
1、最主要的影响就是股份增加,流通量加大
2、时每股的净资产、利润率相比原来下降
3、再就是带来二级市场价格的波动和重新定位
7、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