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持股人跟实际出资人的协议(名义持股协议
1、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因为可恶的小米化妆镜自动亮睡不着觉,特此回答:实际投资人和名义股东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可能是一个人。他俩的关系一般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签了一份代持股协议,由名义股东代持股,然后实际出资人获得收益,不会出现,所以实际投资人又成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又称为显名股东。而在实际过程中,只有民意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实际出资人不享有股东的权利,他只有与名义股东有合同关系。
2、实际出资人和名义法人之间的协议如何写
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2、公司在发起阶段还未注册成立叫实际出资人。
3、公司在发起阶段还未注册成立叫出资人,公司发起注册成立后出资人就变成股东了。股东是社员权,出资人属于个体。
4、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介绍
1、一般而言,实际出资人会同名义股东事先签订书面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主要应涵盖股东权益、责任分担等事宜,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产生相应效力,但该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外(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效力。
2、如果公司成立有效,遵循实质主义规则,确认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履行股东义务,但如果隐名出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依照无效合同条款执行。
3、无论公司是否成立有效,依照形式主义规则,名义股东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3、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协议
需要了解当事者详情方能起草有效的协议书,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草拟。
4、股权代持协议(乙方帮甲方代持,但甲方实际没出资),这种协议有效吗?
协议是有效的,但你不能直接把公司股份转给其他人。代持股协议中你是实际出资人,你朋友为名义股东,你朋友享有股东的权利,他才有权转让股份。如果你不再信任你朋友想要主张自己的股东权利,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要实现名义股东把名下股权卖给实际股东的这一个过程。(本质是个股权转让的过程) 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同意之后办理名册、登记变更,才算实际股东持股。
5、以他人名义购买股权怎样拟协议?
‘我朋友的公司向单位领导层募集资金准备上市’搞不懂什么意思。
6、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但近年来,代持股份引发了名义持股人和实际持股人诸多争议,而目前法律上的界定也比较模糊,签订代持股份合同最好找专业律师或法学专家进行咨询。
通常来说代持股份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风险
1、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权证和工商登记,如果此时上述文件记载的都是代持股人。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2、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不得不卷入这场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中来,付出 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3、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的股东权利包括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一系列的 权利实际上都是由代持股人行使。显然,道德风险巨大。代持股人的转让股份的行为、质押股份的行为,真实出资人都很难控制。,即便公司发展前景很好,利 益非常巨大,对自己不能实际控制的出资权利,还是不要参与。
4、股份代持形式出现的投资和交易是下策,尤其是在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中,由于增加了证监会等法定监管机构的监督,这样的法律风险会进一步加大,建议投资者除非没有选择,否则不要轻易选择代持股份的形式进行投资。
相关法规参考
1、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从此条可以考出代持股份是有法可依的,也就是合法的。
2、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条上可以看出名义股东在一些情形下也要负法律责任,代持股份是有巨大法律风险的。
7、代持股合同协议书范本
内容来自用户:连接科技
编号_____________代持股份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小写¥)。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乙双方和第三方名义持股比例、实际持股比例和代持股比例见下表
股东姓名|名义持股比例|名义出资额(万元)|实际持股比例|实际出资额(万元)|代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