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转债修正转股价条款(可转债转股对股价影
1、什么是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转债的转股价不是公司能随意制订的,有一个价格确定原则:转债初始转股价是公司发布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格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不同时期发行的转债,转股价相差很大。 如果,转股价高高在上,那么债转股有时会失去意义。 事实并非如此,这就涉及转股价的修正条款——一个转债的保护条款。 转股价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调整。一种正常的调整是:因分红或配股、增发引起的股份变动,转股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唐钢股份去年实施10股派4.25元转增6股的分红方案后,转股价下调为13元。 但是,这种调整因为股价也会除权意义并不大。转股价的修正条款就不同了,转债基本上都有转股价的修正条款,就是股价下跌,符合一定条件后,转股价可以向下修正,而且,这种修正只能向下不能向上,股价跌了转股价可以向下调整,如果调整后股价涨了,转股价不能再向上调整。很显然,这对转债持有人非常有利。
2、转股价格的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3、转股价向下修正是什么意思啊?
这是指可转债确定转股价后,当市场下跌,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修改转股价.在转债的发行说明书里就会约定向下修正的条件和操作细节.例如: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4、转债转股价格
好的地方是,山鹰不用还钱,将负债变为权益,有助缓解目前的财政压力。
不好的地方是,股东多了,收益被摊薄。
利空利好差不多,对股价总体而言影响不大,稍微利空多一点点。
5、转股价向下修正对投资者是好是坏
恒源煤电(600971)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划转通知,由于公司大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证券公司闽发证券进入破产程序,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冻结。
看跌!
6、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发行新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没什么影响,和新股申购差不多。
7、什么是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转债的转股价不是公司能随意制订的,有一个价格确定原则:转债初始转股价是公司发布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格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不同时期发行的转债,转股价相差很大。 如果,转股价高高在上,那么债转股有时会失去意义。 事实并非如此,这就涉及转股价的修正条款——一个转债的保护条款。 转股价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调整。一种正常的调整是:因分红或配股、增发引起的股份变动,转股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唐钢股份去年实施10股派4.25元转增6股的分红方案后,转股价下调为13元。 但是,这种调整因为股价也会除权意义并不大。转股价的修正条款就不同了,转债基本上都有转股价的修正条款,就是股价下跌,符合一定条件后,转股价可以向下修正,而且,这种修正只能向下不能向上,股价跌了转股价可以向下调整,如果调整后股价涨了,转股价不能再向上调整。很显然,这对转债持有人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