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操纵股价的嫌疑(个人炒股哪些是违规)
1、恶意操控股价的定义是什么?那些庄家机构是怎么操作股票的又不违法?
利用内幕消息、资金优势等控制股价。
2、哪18只股票存在操纵股价的嫌疑
1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张晓军指出,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九鼎新材等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据张晓军介绍,这18只股票具体为: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
“市场操纵行为严重破坏‘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引发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常见因素之一,危害巨大、后果严重,是《证券法》、《刑法》中明确禁止、规制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证监会历年来打击的重点。”张晓军表示,今年以来,市场操纵行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操纵持续时间短、建仓拉抬出货快等隐蔽性较强的类庄股操纵模式有所抬头;二是涉案人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对倒交易、虚假申报撤单、尾市拉抬等多种手法交叉并用,操纵股价非法获利巨大;三是出现“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选择性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和市场操纵行为新特点,张晓军强调说,证监会已于近期开展打击市场操纵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3、怎么定义操纵股价
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4、什么是操纵股市?怎么操纵?
首先它拥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后拥有。
其次也有规定操纵价格是不行的
经修正后的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违反证券、期货管理法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庄家操纵股市,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但多年来,在中国股市中,庄家操纵股市有多种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国企上市的政策导向下,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维持股市的高价位,使国企股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发行价;二是一些机构(包括证券类、工商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运作中获得收益,或独立坐庄或联手坐庄,操纵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机构名义,运用机构资金,进行坐庄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归个人,如若失手,损失由机构承担;四是一些个人通过“提供”机构坐庄信息,既获取巨额“信息费”收益,又为庄家联络了一批跟庄者。
股市虽说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股价的高低反映了供求关系,当供大于求时股价就下跌,反之就上升。但是它又有着极强的人为色彩,这是因为股市上存在着不同的客户,而每个客户又同时进行买卖两种行为,所以这个上的供求关系中常常有着很大的虚假因素。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要把股民进行区分:
散户:资金少,小量买卖股票的普通投资者。
大户:手中有较大量资金,对股市大量投资,大批买卖股票的投资者。
机构:从事股票交易的法人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类。
庄家:指有强大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某种股票而影响其价格的大户。
主力:指有极强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股票而影响整个股市的股价的特大户。但实际上主力往往是若干庄家的联合行动,由其合力造成对市场的影响。
我们也可以简单地把股市上的各种力量理解为两方,一方是企图操纵股市波动的庄家或主力,常常由某些机构组成;另一方则是跟风的普通股民。庄家或者主力买卖股票时的方法和我们普通股民完全不同,因为同是搏取差价,而他们手持的是成千万、上亿的资金,如果他们买入某种股票时一次投入的资金太多,就会使股价上升太快,而原来愿意以较低价格卖出的人也会要按抬高的价格来卖出,这样就无法达到他们买入较低价格股票的目的了。所以他们在一开始买入时,总是在买进股票的同时又以更低和价格卖出一些股票,使股价无法上升。等他们已经买进足够多的股票,或者说手里握有足够多的筹码时,就开始拉抬股价。他们投入资金使股价节节上升,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愿意来购买这种股票。为了使这种股价上升得更“合理”,一开始时他们就要选择那些有潜力有题材的股票,这时更要煽风点火,火上加油。直到这种股票和价格上升到某个高度,市场的交投也充分活跃时,他们在卖出自己的股票,我们称之为“派发”。在这个时候,为了保持股价不下落,同时造成市场活跃的假象,他们在卖出股票的同时又买入部分这种股票,我们称之为“对倒”。因为买卖双方都是同一家,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吸引来大量的跟风者。这时我们会看到买卖该种股票的人非常踊跃,但股价却不升反降。等庄家出货出的差不多了,就把手中的筹码一股脑抛出,这时我们就会看到股价一个劲地往下跌,止也止有住。这种情况我们管它叫“跳水”,指由于庄家抛售出而使股价一路下跌。
这就是庄家操纵股价的三部曲:
1、压低价格,暗中吃进;
2、煽风造势,哄抬股价;
3、高价抛售,获取差价。
了解庄家操纵股的手法,是理解整个股市价格波动的关键所在。只有认识了这一,我们才不会盲目跟风,随时在波澜起伏的股市保持清醒的头脑。
“炒股”这个词实在是非常生动贴切地描述了股票买卖是的这种现象。正是在众多庄家带领下,将股价“炒”得越来越高,不断升温。而我们要想在这个市场越热,头脑越要保持冷静清醒,不被各种假象所迷惑。
5、股市中违规操作是哪些?
(一)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
(二)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
(三)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价;
(四)单独或合谋,以涨幅或跌幅限制的价格大额申报或连续申报,致使该证券交易价格达到或维持涨幅或跌幅限制;
(五)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或大额申报后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投资者;
(六)集合竞价期间以明显高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买入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卖出该证券,或以明显低于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卖出后又撤销申报,随后申报买入该证券;
(七)对单一证券品种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交易;
(八)同一证券账户、同一会员或同一证券营业部的客户大量或频繁进行日内回转交易;
(九)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十)在证券价格敏感期内,通过异常申报,影响相关证券或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
(十一)单独或合谋,在公开发布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前买入或卖出有关证券,或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十二)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十三)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6、一般炒股多少资金以上不算散户?1000万算散户吗?
股市1000万真心也不算多。
大户对股市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其操作相对比较理性。
专业技巧不同。散户多数是业余的投资者,大户是专业的人士。
7、什么是个人操纵股票市场,为什么这是违法的?
你这个说的一般是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