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公司股权(资产收购和股权收
1、《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项决议指"(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理价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 以被收购股权持有人出资时的股权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2)以被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值为转让价格;
(3)以评估价格为转让价格。
(4)其他确定转让价格的方式。
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议决定,法律上并未对转让价格的标准设定强制性规范。,法律规定,凡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应由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确认,并应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股权)交割。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3、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这一条是针对有限公司股东而言的。公司法里对于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也是有规定的。
第七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别小看一条。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是根本,股东间所有的约定都在这里,如果原来股东就约定了转让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话,转让就不成问题了。
回答问题
1、只要交易双方认可的价格都是合理价格。一般情况下,转让时的基准价都是参考每股净资产。如果股东双方愿意,可以在此基准价基础上上浮或下调价格,最终还是协议定价。转让价格大于每股净资产的,差额部分需要交税,按20%收,股东的义务由公司代扣代缴。转让价格小于每股净资产的,短期不存在问题,如果公司有上市意愿的话,将来要上市的时候可能是个嫌疑点,会被问到。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要看是不是有控制权或是投资的目的,可以在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及金融资产两个科目里表现。就是自己的子公司或是有控制权准备长期参与经营管理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果只是为了赚投资收益的,就在金融资产科目。
不知道你问的对外股权投资计算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目的是为了公司转让自己的子公司的话,那么,转让价除了可以参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还可以参考评估价。找家评估公司来评估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是为了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时确定转让价格的话,那么上面以每股净资产为基准的转让价里是包含了这个价格的。转让方如果觉得价格不合适,可能和受让方谈判啊,也可以参考评估价。
2、这个问题里股东计算自己的权益和上面也是一样的方式,参考每股净资产。参考上面提到的有限公司股东转让的内容
5、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咨询?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 30 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更多合同纠纷频道推荐律师北京李辉律师。
6、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是指收购者只依自已需要而购买目标公司部份或是全部的资产,属於一般的资产买卖行为,不需要概括承受被收购公司的债务.
是指主并公司直接或是间接购买目标公司部份或是全部的股权,认购所发行的新股,或是徵求委托书以主导该公司的经营权,使目标公司成为收购者之转投资事业,而主并公司需承受目标公司一切的权利与义务,资产和负债.
7、公司股权要变更,都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网上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并把公司章程修改——预约变更时间——上门办理变更——领取新变更营业执照或者是变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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