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协议股东有效吗(股份合同样板)
1、公司股东之间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可以自己
一、《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于此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义务购买此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该转让必定能够实现,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转让给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另一种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照此理解,在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东或者购买该出资,或者视为同意转让。若未过半数,则股权对外转让不能,如原股东也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行不通,而减资程序通常也难以启动,那么此时股东真的步入单行线。这会严重影响股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不过在此观点下仍存在另一个小问题,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须经1/2的股东同意,可是在第一种理解下,通常有两种结果(1)、出资转让即便不经过1/2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果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购买其股权;(2)、若是通过则可以向股东外的人进行转让,转让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或者是原股东不同意转让而自己购买,或者是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里对通过表决权股东人数的比例要求,并没有实在的意义也就无存在的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将此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2、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就是私下签订转让协议。。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双方应当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转让登记。没有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第三人掺和的话,转让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不能以没有变更登记为由反悔。
3、股东情况下私下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吗
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股东之间私下签订的股份占有比例协议,那它是否在法律上有效?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在中国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因为是只有一人出资,所以不存在部分股权转让,如果分割了股权,就改变了公司性质,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了,所以楼主这样操作是不合法的。如果要变成两个股东,就要变更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再叫一人有限公司了。
补充回答
上面已经说了,一人有限公司是不能分割股权的,分割了股权是不合法的。 除非你全部股权转让,变更法人。
5、股权分配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N个
6、合同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内容来自用户:谭本权
合同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现有甲、乙、丙合股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形式出资。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形式出资。丙方出资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形式出资。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 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其余部分留公 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
7、股权分配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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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丙方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二、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冯xx500,00033.33%现金叶xx500,00033.33%现金肖xx500,00033.33%现金五、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户名帐号开户银行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七、股东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股票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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