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持股人与实际持股矛盾(持股人和股东的区

股票学习 2023-01-16 08:55www.16816898.cn学习炒股票
  • 代持股人如何追究实际股东?
  • 什么是名义股东,什么是实际出资人,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 请律师帮忙 关于第三方和代持股人、实际出资人的利害关系!
  • 请律师帮忙 关于第三方和代持股人、实际出资人的关系!
  •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
  •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 股东和投资人有什么区别?
  • 1、代持股人如何追究实际股东?

    代持股人本身并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你为什么要追究实际股东,你有什么权利追究呢?

    2、什么是名义股东,什么是实际出资人,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名义股东指股份在其名下持有,但股份实际属于其他人的股东。
    实际出资人是指与他人约定由其出资而以他人名义享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的人。

    3、请律师帮忙 关于第三方和代持股人、实际出资人的利害关系!

    目前是7.2元,还没有到抛的时候!!!也没有到非要割肉的时候!!!!
    建议持有!!!!
    后市还又非常大的上涨空间!!

    4、请律师帮忙 关于第三方和代持股人、实际出资人的关系!

    在香港由代持股的制度,在大陆还没有代持股的法律制度,在工商登记上记载谁是股东,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与股东之间只是借贷关系。实际出资人想参与分红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如果实际出资人和股东之间的借款合同中对于利息有相关约定,可以主张利息。

    5、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主要区别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6、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所表示的形式不同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

    2、权利不同

    自然人股东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三章

    法 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十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四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依法被撤销;

    解散;

    依法宣告破产;

    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条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 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四节 联 营

    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然人股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股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股东和投资人有什么区别?

    股东只是投资人的一种,但投资人不仅仅指的是股东,投资人可以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公司的关联人员,也可以是合伙企业中的,等等所有的投资贸易关系中的出资人员。而股东则仅仅只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人员。具体的详解请参照商法范畴中的《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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