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怎么分配利益(关于利润分配的股东会
1、董事和股东之间股份利益是怎么划分的?
1、从根本上来说,董事会与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董事会的的职权是由公司法来制定的。
2、董事未必持有股份,包括一些独立董事,往往都没有股份。所以董事未必有股份利益。
3、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虽然说有时候处理的一些公司经营事项是相同的,不过职责还是有区别的。董事会提出一些事项之后,最终是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再制定。持有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中也有自己的决策投票权,如果说你是董事长并且你持有50%以上的股份,那么你说了算!
2、原始股东和新股东利益怎么分配
要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以公司的实有资产作为原来股东在增资扩股后的公司中的出资。比如公司的资产已经有100万了,老股东在增资扩股后的新公司中的出资就是100万,而不是注册资金的50万元。
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原公司的实有资产加上新股东入股的200万元,还按上面说的,公司原有资产100万元,加上新股东入股的200万元,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300万元了。
假设老股东有三人,注册资金为50万元,分别为10%、10%、80%。今年又有新股东入股200万元,加上现有资产100万,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300万元了。
这样算下来,原来3位股东在新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就是
100万元10%/300万元=3.3%
100万元10%/300万元=3.3%
100万元80%/300万元=26.7%
新股东在新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
200万元/300万=66.7%
3、公司怎样向股东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二)利润分配的确认目前,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采取向投资人支付股利(或利润)的形式以考核企业对投资人的经济责任,采取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形式以鼓励企业的不断发展,采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励职工多做贡献,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然,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是处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定方面,利润分配的实质是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3)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企业都应遵循上述分配顺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4、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一)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二)利润分配的确认目前,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采取向投资人支付股利(或利润)的形式以考核企业对投资人的经济责任,采取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形式以鼓励企业的不断发展,采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励职工多做贡献,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然,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是处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定方面,利润分配的实质是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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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分配利润决议范本
XX公司股东会于X年X月X日在X地招开股东会第X次会议,经会议表决一致同意对所有股东按每股XX元分配税后利润
6、求一份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书范本。
根据中国现行法规,中外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利润分配应出具董事会决议。
范本如下,请参考
董事会决议
一、 会议日期2008年12月12日
二、 会议地点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
四、 会议主持董事长
五、 会议决议事项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鉴于公司2006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 元;2007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 元;累计2006-2007年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元,其中提取储备基金人民币为 元(税后利润的10.1%的比例提取),可分配利润人民币为 元。
现决定将其中的人民币 元分配给投资者。分配后尚余可分配利润人民币为 元,暂不分配。。
一致同意上述决议事项。
特此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
日期
7、5人合伙开公司如何确立大股东如何进行利益分配问题?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公司法》范畴。
,您所说的“大股东”应该是指在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时表决权较大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相关对于表决权的规定,按照规定,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就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资较多的股东也就可以成为您所说的“大股东”了。
,对于利益分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如果全体股东对分红的方式有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进行分红(利益分配),如果并没有约定,便可以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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