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学习 2024-12-29 14:48www.16816898.cn学习炒股票

证券代码:000411,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英特集团-公告-2024-085号

债券代码:127028,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翘首以盼的公告

在诚信为本的原则下,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现在,我们欣然宣布一项重要消息: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决策,公司即将迎来一项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特别提示: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达到115名精英人士,他们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高达221.256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约百分之零点四二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定于2024年即将结束的最后一月——十二月三十一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的这项决策是基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战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经历了许多阶段的审议和决策过程。从首次授予日的确定到预留授予日的决定,再到激励对象的选拔,这一系列决策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慎讨论和审核。独立董事们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独立意见,确保决策公正透明。相关议案已经得到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

此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经过了严格的审查和核实。公司不仅在决策过程中遵循了相关法规,而且充分披露了所有必要信息,以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的运营策略和发展方向有清晰的了解。公司还公开了激励对象的名单和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等细节,以便公众了解公司的激励机制和实施策略。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已批准了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工作,以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公正性。独立董事陈昊先生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以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代表。

经过慎重的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其中包括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以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这些事项表达了独立的意见,监事会对这些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还通过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这些事项同样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宜,公司也已经按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相关详情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

对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我们进一步了解到: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是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12月24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23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详细解释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没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公司未出现上述情形,因此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对于激励对象,他们也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解除限售,包括在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因此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以上内容,公司均已按要求进行披露,相关详情可查阅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中得到了充分展现。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公司在业绩考核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到2023年,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预计将不低于45%,并且要达到同行业对标企业的平均水平或75分位值。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不低于9.8%,并且要达到公司设定的目标值。这些指标不仅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体现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良好财务状况。

新零售业务作为公司的重要战略方向,其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也设定了目标,不低于15%。新零售业务还涵盖了B2B、B2C、O2O、中西医诊疗等多个领域,展现了公司在互联网+创新领域的努力。到2023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预计不超过70.5%,显示了公司在债务管理方面的稳健态度。公司的净利润现金含量也设定了目标,不低于60%,反映了公司在现金流量管理方面的稳健性。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进行了明确的说明。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公司还针对新零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资产负债率以及净利润现金含量等关键指标设定了明确的目标。

公司在业绩考核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并且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件。这些成绩不仅体现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稳健经营,也反映了公司在互联网+创新领域的努力和追求。关于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解除限售事件概述

一、激励对象及概况

公司在其精心设计的激励计划中,实际授予了总计118名激励对象。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和磨合,其中存在人员变动。令人遗憾地有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当前激励的条件;有3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岗位调整,不得不与公司结束合作关系;还有9人因退休而退出激励舞台。尽管如此,仍有大批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

二、解除限售的考核与标准

对于剩下的激励对象,公司依然依照严格的考核体系进行评估。这些考核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审视,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按照《浙江英特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度考核分年度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其综合考评打分。绩效评价体系划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每一等级都对应特定的标准系数,决定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比例。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经过调整后为115人。其中,部分因公司层面业绩不佳或个人层面绩效不达标未能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其限制性股票将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对于这些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与市场回购价格的较低值为基准进行回购。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解除限售的标准系数对于大部分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包括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整和退休的激励对象)为1.0;而对于部分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激励对象(包括发生职务调整的激励对象),其标准系数为0.8。这些细节充分体现了公司公正、公平的考核理念。

三、解除限售的决策与结果

公司动态更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份解除限售安排

在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推动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宣布完成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中的重要里程碑。本次激励计划成功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6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这些股票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锁定期后,终于即将迎来上市日。

紧接着,在2022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公司决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这一决策使得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同时也使得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同比例增加,达到763.2万股。这一变动反映了公司对员工的长期激励和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随着公司的发展步伐和权益分派政策的实施,部分激励对象因各种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在经过严格的审议后,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括因个人原因离职、岗位调动、退休或职务调整等原因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的《激励计划(草案)》,经过多次董事会议和监事会议的审议,公司调整了回购数量和价格。

除了上述动态外,本次激励计划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在符合解锁条件的前提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定为2024年12月31日。届时,共有11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221.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4%。这一安排反映了公司对长期发展的承诺和对员工的持续激励。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详细情况揭晓如下:

在激励计划的框架内,我们关注到了多位核心人员及其职责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其中,董事长应徐颉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惊人的数字,展现公司对高层领导的高度认可与支持。紧随其后的其他高管,如刘琼副书记、吴敏英与吕宁两位副总经理等,也均持有相当数量的限制性股票。至于曹德智副总经理与谭江董事会秘书更是凭借其卓越表现获得了公司的信任与奖励。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同样被纳入激励计划之中。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数字是在公司去年权益分派后的调整结果。由于激励对象中的某位高管职务变动,其已获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整个过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分析:

随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实施,公司的股本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有所下降,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则有所增加。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体现了公司严格的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策略。以上数据来源于专业的结算公司和公司的官方公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六)关于本次公告的查证文件:

本公告的发布并非凭空臆断,而是基于一系列详实的文件和记录。包括公司董事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等内部文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的专业意见。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本次公告的坚实支撑。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查阅相关文件。

以上内容全部由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正式公告。让我们共同期待公司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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