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舆情监管新模式:引领2025年管理制度升级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
2. 社会上的传言或信息,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影响;
3. 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4.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的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方针,强调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以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舆情管理工作,董事长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在必要时,可成立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或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3.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 负责做好与各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5.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作为舆情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部门,负责监控和管理公众媒体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该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相关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第七条 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应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并做好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根据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将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包括:
1.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对舆情信息保持敏感度,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2.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公司应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
3. 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司在处理舆情时应主动核查相关信息,联合各部门系统运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如下:
1. 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汇报;
2.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向董事长或舆情管理工作小组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内容,应积极推进调查核实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对于重大舆情的信息处理措施有着明确的规定。面对突发情况,公司迅速行动,深入了解事件的真相,与刊发媒体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事态不进一步恶化。对于投资者,公司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平台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向市场传达公司的态度与行动,努力减少投资者的误解和误判,避免网络热点的扩大化。
当公司内部或外部舆情可能或已经对公司的股价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发布澄清公告,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对于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公司坚决采取措施,包括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般舆情,董事会秘书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知情人员对舆情处理过程中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也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公司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内部通报批评、撤职、开除等,甚至可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他们不得擅自泄露公司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如果因为这些信息的泄露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者导致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的调整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