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担保后是否会形成一笔债券(担保主债权金
1、银行限担保人三年还清,那么担保人什么时候起诉债权人。第一年还一笔后能否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
第一年还一笔后就能起诉,
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2、大家帮忙回答一道司法考试的题吧,担保之债的
担保之债是指以保障债务清偿为目的而设立的从属性的债权债务关系.以主债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只要为保证主债务的履行而设立的从债权债务关系,都属于担保之债。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都是从债权债务关系,应该都属担保之债。
现在有个矛盾就是抵押、质押权被明确定为物权,即担保物权,所以产生了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抵押、质押不应再认定为债权,而是物权。如果按这种观点,那么答案应该是A、B
另一种认为,把抵押权、质权归为担保物权,并不能否定它们债的性质,仍然是抵押之债、质押之债。如果按这种观点,就应该是:ABCD
个人比较认同第二种观点。抵押权、质权是物权,但抵押、质押行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仍然是债。
3、担保抵押债券和抵押担保债券的区别
抵押债券和担保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抵押债券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一般抵押债券和实物抵押债券。为使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下跌时债券持有者仍具有较高的安全性,用作抵押或担保的资产价值通常要大于债券发行总价值。
当发行者无法履行付息的承诺时,抵押资产的托管人有权卖掉抵押品,并将所得净收入偿还给抵押债券的持有者。如果所得净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抵押债券持有人将变为普通债权人,未偿还部分的清偿要求权将等同于信用债券。
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两个人为一笔15万的银行贷款担保,债务人无能力归还,担保人各承担一半么?
全景网的资料很全,你可以看看http://pany.p5./fund/index.htm?in_c.asp
5、什么优先债权人,什么是普通债权人
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是一个相对概念,这个概念仅存在于企业破产清偿程序中。
破产法中定义了以下几个优先清偿债权
破产费用。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费用,《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共益债务。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就是对企业享有抵押质押权的债权人或享有企业保证的债权人。
除了以上列出的优先债权之外的债权就是普通债权人。
优先债权的优先体现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上。
较特殊的是设定了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该债权以担保财产拍卖变现价值优先受偿。不足清偿部分按照普通债权参与分配。(暂时不讨论别除权,那个比较复杂)
然后剩余的没有设定财产担保的按照这个顺序清偿
破产费用>职工欠款>欠缴税款>共益债务>普通债权
由此可见,设定了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破产费用中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6、什么是税收债权,与一般债权有何不同
不当得利属于物权纠纷。
7、担保债权总金额和担保债权总额有什么不同
没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