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续不分红(为什么深红利不分红)
1、股份公司不分红怎么办,如能解决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建议
第一步,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该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证据,并对拟采取诉讼行动的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风险评估。
1、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步,启动诉讼前必要的前置程序。
在掌握事实证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后,启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董事会决议;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第三步,瞄准时机,启动诉讼程序
1、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你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红利;
2、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股东会决议,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
3、如果法院判决驳回上述请求,你只能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2、公司连续盈利不分红股东能否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2006年我投资与朋友共同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拥有公司15%的股权。六年来,公司经营红火,但利润都被用于扩大生产规模,股东没有分红。我打算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却没人愿意受让,而当初公司章程规定股权只可在股东间转让。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我的股权吗? 读者 张燕律师解答我国《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假如你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你又在股东会上对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了反对票,你可以在股东会决议不分红后六十日内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回购你的股权。若双方就股权回购事宜无法达成协议,你可以在股东会决议不分红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面对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该怎么办?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月23日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表示,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强化股东回报机制,对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持续强化监管,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部分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该分红而未分红、少分红,市场上有不少批评指责的声音。投资者通过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经济发展和上市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和回报,是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作为监管者,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证监会在始终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下,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强化股东回报机制,对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持续强化监管,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源中国新闻网
4、公司长期不分红,小股东怎么办?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拥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由以上规定可知,分配股利是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的主要内容。,公司股利的分配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根据《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事项须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然后由股东会审议批准。股利分配不仅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更为关键的是股利分配方案应否得到股东会的批准通过。 现实生活中,许多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和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使股东会始终无法通过分配方案,导致中小股东长期不能享受公司利润的情况。对此,股东能否起诉要求分配股利呢?《公司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股东起诉要求分配股利的,人民法院应对公司未分配期限内的利润进行审计,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裁决原告应分配的股利。我们不同意这一观点。公司股得是否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原则上属于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的范围,司法权不能干预股东会的这一权利。当股东会无法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股东也不能请求法院强制公司分配股利。但这并不意味着股利分配行为完全游离于司法审查范围之外,否则中小股东的利益将无法获得保护。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1)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或者撤销之诉。如股东会违反章程的规定过分提取公积金,而不分配股利或者很少分配股利并以其作为压榨小股东手段时,受害股东可申请法院对该决议予以撤销。( 2)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而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
5、公司每年必须要分红吗?有没有公司有利润好几年不分红的
不分红的公司多的是。
6、股票为什么以股利方式分红?为什么不直接分现金?
可能是上市公司手头无钱,或是有钱而不想分给大家。
7、股票为什么都不怎么分红?
我们 的股市本来就是个圈钱的工具是个投机的大场所,利用你的金钱去发展,而且不会给你分红,就是有也少的可怜,谁傻呀从自己的腰包往外掏钱。本来应该是个价值投资的场所,结果让那一帮坏蛋搞的一塌糊涂。结果害的还是广大散户,整天的高吸低抛,忙着割肉,一地鸡毛,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