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转让股权税局不批(亏损企业可以低价转让
1、平价股权转让,税务局不认可怎么办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指出,所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股权转让,税务局不认可怎么办
1、让税务局查账核实.
2、请计事务所审计具审计报告
3、“平价”转让公司股权,可以合法避税吗
您好,并不是所有的平价股权转让,税务机关都会对其进行核定。如果纳税人有正当理由进行平价股权转让,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时,报送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认可其申报的股权转让计税基础。目前,我国税法针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规定了四种例外情形。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证明时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
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证明时应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内部转让协议等。
(三)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
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证明时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虽然税法规定了可以较低价格转让股权的几种情形,但在实际操作中肯定还会有税务机关认定不统一、执行不一致的地方。因此,交易双方在适用上述“正当理由”时,应与当地的税务机关做好沟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纳税争议。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4、变更法人,股权零元转让,地税不通过怎么办?
是啊,这里涉及到税收问题,你应该说明为什么是零元转让的,这是必须的,理由可以是长辈的遗产或者亲朋的赠予,也可以是以股权抵扣债务,等等。总之要有合法合规的理由。一般私人企业之间的产权股权转让虽然可以不经过产权交易的程序,但必须有一个支付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股权平价转让需要交税吗
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之间为合伙关系;公司设立后,股东有出资的义务,不得随便撤出。
1,小股东可以找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如果大股东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该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公司法第71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企业股权转让股东都是企业法人,以低价转让(低于净资产价格)股权对受让方有什么涉税风险?
下次股权再转让时,可扣除的成本是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税费。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电子台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形成股权转让所得征管链条,阴阳合同如同地雷,会给受让方带来巨大损失。
7、企业连续三年亏损,股权转让需要交个税吗?
不一定。
第一可能企业账面是亏损,但购买股权的人认为企业有发展前途,会出高于其投资成本的价钱购买他的股权,这样股权转让方会有“财产转让所得”,就应该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二可能企业连续三年亏损,但其3年的亏损额还低于以前的未分配利润,这样企业账面上还是有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