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是否要重组(重大资产重组)
1、怎么知道上市公司是否重组?
判断哪些公司 有重组的可能,多收集资料就行了。但具体一只股票 重组能否成功,何时重组,除非上市公司高管,其他人很难知道准确答案。只能猜测 碰运气。 关于600869 三普药业 的重组,市场有传言 远东电缆资产注入600869在九月上旬完成。 医药行业的股票 近期走势都还行,869价位也不算高,可以持股,等待重组 祝股市大发 追问 呵呵 谢谢 在问您下 比如那个公司要重组的话 是不是需要停牌几天啊 然后在复牌 我不是很懂这个 谢谢了 回答 一般都会停牌,而且停牌时间不固定。所以别满仓在某只股票上
2、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成功后多久才能重组
在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交易所将启动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程序,如发现股票交易明显异常,交易所将及时把结论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终止重组。如决定终止重组,上市公司需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3、股权转让和重组是一回事吗
您好,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它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
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需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4、企业合并重组劳动合同是否要重签?
可以重签劳动合同,不重新签订也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5、对外重大资产重组后多长时间才能IPO
看被重组方的性质和规模。
如果被重组方和重组方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那就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被重组方前一年末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达到重组方相应项目的100%以上的,要重组结束后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才能申请IPO。这个可以看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三个项目超过重组方相应项目的20%的,运行一个会计年度,超过50%的,运行24个月;过100%的,运行36个月以后才能上报。
如果一年内有多个被重组方,那是要合并计算的。
看你的ID也是干投行的,这可是基本业务知识哦,呵呵。
6、破产跟破产重组是什么意义
上市公司破产了,这个壳还是不错的.别的公司可以值入新的资产.成立新的公司,可以借这个壳增发股票,很多ST公司,就是这样的.重组后,可以拉升股票.还可以再融资.而且,更能提高公司知名度了.上市公司了嘛.
一举三得.
7、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
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