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需要证监会审批吗(证监会并购重

股票知识 2023-01-12 18:20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并购重组交易已不需证监会审核吗
  • 什么事项需要通过“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交易双方有什么政策规定?
  • 并购事项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后,还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 本周证监会公布企业并购重组上会名单?
  • 请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审核期按规定是多少个工作日以内?
  • 资产重组评估报告到期证券法规定需要公告吗
  • 1、并购重组交易已不需证监会审核吗

    这种情况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最快公告后复牌,一般情况下一周内会复牌。

    2、什么事项需要通过“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并购重组事项。

    3、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交易双方有什么政策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只要A公司就B公司达成协议,支付款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置换,也可以向B公司发行股票),都需要将方案报证监会核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并购事项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后,还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如为有条件通过,则需要满足条件后报送证监会核实领取批文,拿批文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包括工商变更和交易所登记)
    如为无条件过会,两周左右时间等通知领取批文,后办理过户手续

    5、本周证监会公布企业并购重组上会名单?

    本周证监会公布企业并购重组商会的名单呢

    6、请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审核期按规定是多少个工作日以内?

    时间有长有短,长的几年,短的几个月,这得看重组单位的事项是否复杂,还有审核通过的安排,除审核委和企业董事会没人知道什么时间。
    2012年,证监会重组审核提速,据悉,为进一步增强审核信息透明度,10月15日,证监会开始公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与审核进度,并每周公布一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公布了三次审核进度表。

    7、资产重组评估报告到期证券法规定需要公告吗

    现在速度提快了 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 至于核准通过 则需要看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
    一、申报程序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抄报派出机构。
    二、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关于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三、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的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四、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参加。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五、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发出反馈意见。
    六、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七、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八、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九、封卷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应按照证监会上市部的要求完成对申报材料原件的封卷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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