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私募可转债(3个可转债基金的比较)
1、可转债概念股票一览 涉及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就是这些转债
2、上市公司增发和发行可转债是什么意思呢?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发行股票的行为。 其中还有定向增发。
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12个方面的问题,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说明。这12方面,主要强调发行人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是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实施办法》对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情形也做出明确规定,主要是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等。 应该指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较之配股和增发更严,门槛更高,除主承销商要关注十二个方面的问题外,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满足“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不得低于7%”。对这一条件固然有较严格的一面,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新的金融品种,为保证这个品种的健康发展,就应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目前的指导思想是“扶优”,即扶持业绩优良、成长性强、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
4、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可转股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券不会扩大股本,股票才会.可转债仅仅有个选择权,是否转看当事人.至于是利好还是利空,说实话,这个没有统一答案,得看什么公司,处于什么状况,发行背景是什么,大盘怎么样.而且,这个信息本身的利好利空你利用不上,公开披露的利好买盘很快就尽,也不能因为一个利空就盲目抛盘,你要看这个信息有什么长期影响以及你买这只股票的初衷.公司发行可转债无非是对资金非常渴求,因为这更能吸引投资者,债券收益低,但求偿权靠前,股票收益高,但求偿权靠后,投资者买了可转债,企业效益高,股价高,险变小,自然转股,万一企业状况不良,股价低,那就不转,所以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给出这么好的条件,公司必然渴求投资.公司这么做,要么是有好的项目但极缺钱,要么就是遭遇了什么紧急情况,它的初衷不会告诉你,所以是利好还是利空并没有教条的分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5、可转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发行
可转债,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可以让持有者在特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将其转换为股票。
发行人要发行可转换债券,要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中要求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重点核查发行人12个方面的问题,其主要强调一下几点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
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
是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
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果公司出现了以下一些情况,证监会将不会核准可转债的发行
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等等。
除此之外,上市发行可转换债券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不得低于7%;
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6、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12个方面的问题,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说明。这12方面,主要强调发行人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是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实施办法》对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情形也做出明确规定,主要是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等。 应该指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较之配股和增发更严,门槛更高,除主承销商要关注十二个方面的问题外,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满足“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不得低于7%”。对这一条件固然有较严格的一面,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新的金融品种,为保证这个品种的健康发展,就应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目前的指导思想是“扶优”,即扶持业绩优良、成长性强、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
7、可转债基金有什么优点?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基金是一种偏债型基金,风险性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收益率在股市涨的前提下,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配置型基金。在股市跌的情况下,可以发挥其债券基金的特点,回避风险。
可转债的特点具备了股票和债券的两者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