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给了钱不来办手续(股权转让款应该打

股票知识 2023-01-14 12:28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股权转让按照法律程序完成后公司不给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 用投资人的钱办理的股权转让手续,却把股权转到自己手里,是否构成虚假出资罪,如何追责?
  • 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方已经把购买股权的价款给我们了,钱已经收到,还没有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就等着对方把钱打过来,为什么对方还要起诉我?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否缴税?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情形?
  • 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 1、股权转让按照法律程序完成后公司不给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起受到法院.。

    2、用投资人的钱办理的股权转让手续,却把股权转到自己手里,是否构成虚假出资罪,如何追责?

    用投资者的钱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而且受益人还是自己,属于贪污公款,要负刑事责任

    3、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方已经把购买股权的价款给我们了,钱已经收到,还没有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做成预收款科目,待手续了结,做成股权转让金,该谁的谁提走。

    4、股权转让协议已签,就等着对方把钱打过来,为什么对方还要起诉我?

    如有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也约定对方先支付转让款后进行股权转让手续办理的,对方未履行完其支付转让款的义务,是无权要求您履行协助办理转让手续义务的。

    5、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否缴税?

    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如股权转让是溢价转让的,溢价部分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情形?

    一、章程中特别约定的时间来临或某件事情发生时,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原股东可能同意或不同意
    1、同意时股权处理情形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不同意时股权处理情形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
    四、出现某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况出现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出现上述情况,股东会通过上述情形的决议,而该股东对决议投反对票。此时,该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收购其股份实质是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此时若工商不愿其减资或其他股东也不愿意减资时,其他股东应该受让该股东的股权。
    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不同意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在该情形下,其他股东受让该自然人的股权,或者减资。现实中,工商一般不会同意。当工商不同意减资时,只能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接纳新的股东进来。
    六、某个股东想退出或者股东间出现股权转让的其他情形
    这种情况,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该通知其他股东,章程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章程执行。

    7、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义。

    1、股权转让和公司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股东按照合同法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2、,不能以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但公司法对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合法的。如果以公司设立的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

    那么就意味着两个股东设立的公司,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不允许转让股份。即使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也不能转让其股份。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和人合共存的性质相违背,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当两个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可由受让方依法履行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也可将受让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从而继续保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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