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买入ETF能否备兑开仓(哪些etf可以融资融券
1、备兑开仓之后可以进行什么操作?
可以选择以下操作
1、操作买入平仓\备兑平仓,了结该仓位;
2、如持有至行权日,且被交易所指定行权,则必须覆行义务,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证券;
3、如未平仓,且未被指定行权,则合约到期后自动作废,盈利部分为权利金(忽略手续费)。具体操作策略由您自己决定。
2、ETF期权的备兑开仓策略
内容来自用户:ailuojue111
ETF期权的备兑开仓策略衍生品业务部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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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引子n备兑开仓的含义n备兑开仓的实例与盈亏分析n备兑开仓的收益率计算n备兑开仓的要诀n备兑开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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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E的四个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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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M和B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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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M和BXY的表现优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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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困境与选择
Ø长期看好并持有ETF,但最近不温不火,有时有点小涨,有时干脆一动不动,没有达到投资者的预期价位。Ø投资者愿意在预期价位卖出,如果没有达到预期价位,投资者想降低持仓成本,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
Ø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一种期权策略,可以适当增加投资者的收益,或者降低持股成本?Ø投资者的选择:备兑开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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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备兑开仓
Ø备兑开仓策略是投资者在拥有或者买入标ETF期权的,卖出相应数量的认购期权。Ø由于有相应等份的现券作担保,可以用于被行权时交付现券,因而称为“备兑”。Ø当投资者备兑卖出认购期权后Ø如果ETF价格上升,价格超过行权价格,所卖出的认购期权将被执行,投资者的持仓ETF将被卖出(有义务按照合约约定的价格卖出ETF)。Ø如果ETF价格下跌,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所卖出的认购期权将会变得毫无价值,那么投资者卖出期权所
3、崔哥科普贴什么是上证50ETF期权?如何交易
第一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以下简称“综合评估”)。
第二条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一)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第二节 综合评估基本要求
第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期权投资者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报本所备案。
第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
第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并对提示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第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现场开户,试点期间不得采取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其他开户方式。
第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单和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节 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
第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以下简称“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用于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的核定和期权基础知识的得分评估。
第十一条 投资者本人参加并通过相应等级的知识测试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相应等级的交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参加本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
第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应当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
第十三条 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测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
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组织人员。
第十四条 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
第三章 投资者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期权经纪合同中载明个人投资者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就分级管理事宜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充分说明。
第十六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第十七条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二)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三)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第十八条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买入开仓。
第十九条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一)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二)保证金卖出开仓。
第二十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二十一条 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
第二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
第二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
第二十六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
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七条 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第三十条 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
第四章 投资者教育
第三十一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三十二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期权投教专区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4、完全备兑后的资产可作为保证金开仓吗?
备兑开仓是属于一种“抛补式”期权,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按行权价卖出标的证券的义务可以通过持有的标的证券予以履行,备兑开仓必须先购买期权 然后进行交易。
5、什么是买入开仓风险
当投资者看多(看空)市场,又担心标的证券的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动时,可以选择买入认购(认沽)期权开仓,只需支付少量权利金,从而锁定买入(卖出)价格,并获得一定的杠杆收益。
,买入认购(认沽)期权开仓在具有高回报优点的,也伴随着高风险。当标的证券的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动至低于(超出)行权价时,期权将会变成一文不值,那么投资者将会损失所支付的全部权利金,此时投资者的损失率将会达到100%。,投资者在买入认购(认沽)期权开仓时,要注意对标的证券价格走势和期权的选择有一个理性、客观的判断。
若还有疑问,可以私信交流
6、买入开仓 卖出开仓 买入平仓 卖出平仓是什么意思
分析如下
1、买入开仓就是看涨,多单建仓!如果标的指数上升你就赚钱!对应的平仓了结就是卖出平仓。
2、卖出开仓就是看跌,空单建仓!如果标的指数下降你就赚钱!对应的平仓了结就是买入平仓。
3、买入平仓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卖出合约对未来行情不再看跌而补回以前卖出合约,与原来的卖出合约对冲抵消退出市场,帐户资金解冻。
4、卖出平仓是指投资者对未来价格趋势不看好而采取的交易手段,而将原来买进的看涨合约卖出,投资者资金帐户解冻。
5、开仓即建仓。在交易中通常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看涨行情做多头(买方),另一种是看跌行情做空头(卖方)。无论是做多或做空,下单买卖就称之为"开仓"。也可理解为在交易中,无论是买还是卖,凡是新建头寸都叫开仓。
6、平仓是在股票交易中,多头将所买进的股票卖出,或空头买回所卖出股票行为的统称。多头卖出股票,空头买入股票,目的都是赚取差价收益,看准有利行情及时平仓,对实现差价收益,或避免行情逆转时造成损失,至关重要。
扩展资料
平仓分类
1、平仓可分为对冲平仓和强制平仓。
2、对冲平仓是期货投资企业在同一期货交易所内通过买入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用以了结先前卖出或买入的期货合约。
3、所谓的强制平仓就是指仓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常见的如福汇环球金汇交易平台)强行了结仓位持有者的仓位,又称被斩仓或被砍仓。
4、在期货交易中发生强行平仓的原因较多,譬如客户未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违反交易头寸限制等违规行为、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发生变化等。而在规范的期货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当属因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发生的强行平仓。
5、具体而言,是指在客户持仓合约所需的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其又未能按照期货公司的通知及时追加相应保证金或者主动减仓,且市场行情仍朝持仓不利的方向发展时,期货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而强行平掉客户部分或者全部仓位,将所得资金填补保证金缺口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仓
7、对于投资者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
投资,投入资产,投资的人,充分了解情况,认真分析情况,得出好的措施方案,确保收益,能获得收益,回收成本,这是最重要的。有好的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过程和结果是辩证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