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场外质押(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披露
1、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抵押:
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两类
1.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
票据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
有了定义,区别显而易见了吧?
2、股票质押式回购场内和场外有什么区别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一、交易方式: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二、抵押品种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2.非ST、*ST 股票;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8.无其他特别风险。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三、客户准入门槛场内质押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3、场内股权质押与场外股权质押的不同点
交易方式和抵押品种还有客户准入门槛不同。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4、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股票要公告吗?
一般大股东都是控股股东,所以股票质押需要公告,这个证监会有规定的。
5、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最大为多少
以5%为标准,达到5%或以上的是必须公告的,主要的参考政策是《上交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其中相关条款如下:
第四条 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 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
(二) 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空间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
(三) 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
(四) 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
(五) 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
(六) 甲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众多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创造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七) 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迅速产生腾达的风险;
6、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股票要公告吗?
一般大股东都是控股股东,所以股票质押需要公告,这个证监会有规定的。
7、股权质押率不得超过多少?原因是什么
可能是为了掩人耳目,避免麻烦吧,只要没有股权的权利证明,你确实不可以去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