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定为社会公众股(发行社会公众股)

股票知识 2023-01-28 20:26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 小非解禁后算社会公众股吗?
  • “已发行未上市社会公众股”是什么意思?
  • 判断题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是两个差不多的概念对吗
  • 什么是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 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问题
  •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程序
  • 什么是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 1、小非解禁后算社会公众股吗?

    在浙江绍兴,因为勾践在那里卧薪尝胆

    2、“已发行未上市社会公众股”是什么意思?

    不懂

    3、判断题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是两个差不多的概念对吗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也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职工股是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此类股票可以是将公司利润按股份无偿分配给公司内部职工,也可以以低于正常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给内部职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润来缴付内部职工股股票的股款。
    这是.社会公众股和公司职工股的概念,两者是有差异的。

    4、什么是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国家股是指以国有资产向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国家股股权,也包含国有企业向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改制变更时,现有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国家股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这四种。
    按投资主体来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投资者通过4000多万股东账户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公众股。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单个自然人持股数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5%。

    5、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问题

    也就是一般所说的ipo。
    这一点主要是针对上市前注册资本(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比较大的公司所作出的规定,和增发没有关系你的这个条件仅指首次公开发行。
    通俗的说,就是上市前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在4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发行原来注册资本10%以上数量的新股

    6、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程序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回购股份预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二)回购股份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估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
    (三)结合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分析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回购方案的可行性;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六)对董事会实施回购方案的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在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载明“本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回购股份备案材料,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回购股份的申请;
    (二)董事会决议;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上市公司回购报告书;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参与本次回购的各中介机构关于股东大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回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三条回购股份预案所列事项;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三)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回购股份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股份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还应当披露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股东委托办理要约回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公司回购股份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涉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是否已得到批准;
    (三)公司回购股份是否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回购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在回购报告书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告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方案前,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帐户;该帐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已回购的股份应当予以锁定,不得卖出。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
    上市公司距回购期届满3个月时仍未实施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撤销回购专用帐户,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什么是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的股票按照股票的持股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国家股、 法人股和流通股。
    国家持有的股票,国有股是国家在该企业中控股,有利于宏观调控,同时国家也看好该企业,从中盈利,并保证在企业最危难的时候,给与其支持。
    法人股是指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或原集体企业 的资产重估后折算成的股份。
    公众股是一个相对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概念,在二级交易市场也就是我们说的证券市场上交易的都是公众股, 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上市流通的股票,是以前国家的制度缺陷,为了不让所谓的“国有资源流失”造成的。从2005年4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慢慢的所有的股票就要全流通,就不存在什么国家股,公众股之说了。
    经批准, 由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称为外资股。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6816898.cn 168股票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