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终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
1、不公平的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会不会终止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这个要看情节轻重吧。
没说一定会,但如果太严重,监管部门肯定会处理的
2、基金公司的职能是什么?
基金公司的职能主要是由董事会行使制定基金投资方针、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和审查批准管理顾问机构的投资方案等职能;管理顾问机构则肩负选择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项目、制定投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决策投资项目等实际性责任。
3、有那些情形,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是对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事由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职责就是受托职责。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担任基金管理人之后,即担负起这种职责。基金管理人的地位与受托职责有着紧密联系,可以说,担任基金管理人,就意味着担负起受托职责。基金管理人职责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不能自行任意终止。为确保基金管理人履行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法律中对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事由作出明确规定,很有必要。依照本条规定,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事由有以下4种情形
第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取得基金管理资格。可以说,具备法定的基金管理资格,是担任基金管理人,从而担负基金管理人职责的必要前提。基金管理资格被取消,即不得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职责随之终止。
第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关系,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信任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解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被解任的,其职责自然终止。
第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管理人是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解散或者被撤销时,其法人资格消灭,职责终止。基金管理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并开始进行清算,其对破产财产即丧失管理及处分权。虽然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但基金管理人因丧失信用而受破产宣告,自然不适宜再管理及处分基金财产,其职责应当终止。
第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基金合同是确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信托关系的书面文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应当依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履行受托职责。如果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履行受托职责。
4、基金合同终止的条件包含哪些?
基金合同终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请解释一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两者的职责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和经验,运用所管理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和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地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并及时公告基金财务报告;计算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等。
基金托管人,是指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基金托管的职责包括安全保管全部基金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规行为,有权向证券主管机关报告,并督促基金管理人予以改正;对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编制的报告进行复核。由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目前在国内有资格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只有5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
6、基金管理人主要做哪些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依据 专业的投资知识与经历 投资运作基金资产的行为,是基金管理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最主要的职责就是组织投资专业人士,依照 基金契约或基金章程的规则 制定基金资产投资组合战略 ,选择投资对象、决议 投资机遇 、数量和价钱 。827
7、基金经理是属于基金托管人吗还是基金管理人啊?
管理人